奥普特: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6月30日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兴发南路66号之一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6月20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3人。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卢盛林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已完成归属,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新增的股份数量为171,463股,已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并于2023年6月27日上市流通。此次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2,206.3992万元增加至12,223.5455万元,股份总数由12,206.3992万股增加至12,223.5455万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办理工商登记、备案等相关事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206.3992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223.5455万元。 |
2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2,206.3992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2,223.5455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在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