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特: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4-003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62.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1,846.3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249.4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53,596.90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8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28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42265号)。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截止2024年1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承诺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项目总投资 | 募集资金承诺投入 | 已累计投入 | 投资进度 |
1 | 总部机器视觉制造中心项目 | 60,143.85 | 59,573.12 | 45,101.72 | 74.99% |
2 | 华东机器视觉产业园建设项目 | 30,659.78 | 30,659.78 | 10,210.25 | 33.30% |
3 | 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0,940.99 | 30,431,02 | 9,974.81 | 32.24% |
4 | 华东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12,483.08 | 12,483.08 | 8,148.30 | 65.27% |
5 | 营销网络中心项目 | 5,449.90 | 5,449.90 | 5,606.78 | 102.88% |
6 | 补充流动资金 | 15,000.00 | 15,000.00 | 15,099.62 | 100.66% |
合计 | 154,677.60 | 153,596.90 | 94,141.47 | 60.86% |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公司拟将“营销网络中心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调整前后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投资项目 | 调整前投资金额 | 调整后投资金额 |
1 | 建设投资 | 4,674.87 | 2,730.46 |
1.1 | 土建工程 | 2,103.64 | 1,577.73 |
1.2 |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 1,841.96 | 100.77 |
1.3 | 工程建造其他费用 | 176.74 | 175.45 |
1.4 | 装修工程费 | 416.38 | 876.51 |
1.5 | 预备费 | 136.16 | 0 |
2 | 项目实施费用 | 775.03 | 2,719.44 |
2.1 | 房屋租赁费 | 246.00 | 246.00 |
2.2 | 新增人员工资 | 503.58 | 2,040.38 |
2.3 | 能耗 | 25.45 | 0 |
2.4 | 展会、推广服务 | 0 | 433.06 |
3 | 项目总投资 | 5,449.90 | 5,449.90 |
四、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原因
“营销网络中心项目”项目实施费用增加,主要系:公司积极强化了产品应用的拓展,不仅客户数量实现了增长,销售规模也得到了扩大,同时销售区域也有所拓宽。自上市以来,公司业务拓展顺利,销售人员数量及工资福利费增速较快,因此调整项目实施费用中的“新增人员工资”投资金额。此外,公司通过积
极参加国内外展会以及线上推广等活动展示公司产品,加大公司产品宣传力度,与潜在客户建立联系,因此新增“展会、推广服务”项目,并相应增加投资额。“营销网络中心项目”设备购置及安装费减少,主要系场地及投资总额限制,该项目结项后,公司搬迁至新办公地址并根据实际需求使用自有资金购置相关设备。
五、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已结合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和内外部情况,并经审慎研究。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因素,导致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审批与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2月2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核通过。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2月23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核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的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内外部影响因素和实际经营情况。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待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