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特: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公司实施2024年度中期分红暨落实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公司实施2024年度中期分红暨落实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
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治临先生、卢盛林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公司实施2024年度中期分红的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具体提议情况
为提升公司长期投资价值,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治临先生、卢盛林先生提议公司实施2024年度中期分红,具体提议内容如下:
建议公司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制定并实施2024年度中期分红方案。以公司未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不超过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0%。具体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并报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确定。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治临先生、卢盛林先生承诺将在相关会议审议该事项时投赞成票。
二、其他说明
公司认为上述提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将上述提议形成具体议案并提交至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公司实施2024年度中期分红事项,是公司积极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的具体措施之一。公司将持续评估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和实施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上述提议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