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微电: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在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5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月华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能充分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半导体分立器件产业提升项目”和“研发中心提升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有利于进一步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所审议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特此公告。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