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微科技: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
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2〕27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收到《问询函》后,按照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核问询函回复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根据上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根据相关要求对审核问询函回复的修订稿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修订稿)》及其他相关文件。根据上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鉴于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财务数据及其他变动事项进行内容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能否通过审核并
经中国证监会注册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