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微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14  纳微科技(688690)公司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微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相关规定,负责纳微科技发行股票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实施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保荐机构已与纳微科技签订承销协议及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走访、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纳微科技业务情况,对纳微科技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2023年上半年度纳微科技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2023年上半年纳微科技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或违背承诺并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2023年上半年,保荐机构督导纳微科技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序号工作内容实施情况
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保荐机构督促纳微科技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保荐机构对纳微科技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核查,纳微科技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督促纳微科技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保荐机构对纳微科技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问题事项。
11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2023年上半年,纳微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12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023年上半年,纳微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实施情况
13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023年上半年,经保荐机构核查,纳微科技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问题事项。
14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2023年上半年,纳微科技未发生相关情况。
15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保荐机构已制定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16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2023年上半年,纳微科技不存在需要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新产品研发失败或无法产业化的风险

高性能微球材料是生物医药、平板显示、分析检测及体外诊断等领域不可或缺的基础材料,其制备与应用涉及化学、物理、生物、材料等多门学科知识与前

沿技术,技术门槛与壁垒相对较高,研发周期较长,因此新产品的研发需要大量人力、物力和资金投入。为持续保持竞争优势,公司需不断开发新技术并进行市场转化以丰富其产品线,同时积极开拓新的应用领域,扩大市场规模。在同行业企业普遍增加研发投入,同时国外厂商起步更早、规模更大、资本实力更为雄厚的背景下,公司受研发条件、产业化进程管理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可能出现技术开发失败或在研项目无法产业化的情形,导致无法按计划推出新产品上市,给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和盈利能力提高带来不利影响。本报告期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8.24%,研发投入占比较高,若新产品研发与产业化应用失败,或市场销售未达预期,将对公司财务状况与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重要专有技术被剽窃或复制、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重要研发人员流失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色谱填料/层析介质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长期被国际大型科技公司垄断。作为后发国产厂商,公司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并参与市场竞争,凭借技术及产品的相对优势赢得市场份额。对于具有重要商业意义的核心技术,公司通过专利申请和技术秘密等方法进行保护,但仍可能存在知识产权被侵害或保护不充分的风险,特别是国内涌现出一批新的同行公司,人才和市场竞争明显加剧。若出现第三方侵犯公司专利与专有技术,或公司员工泄露重要技术秘密的情形,可能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损,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研发团队在公司的研发与生产过程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对公司未来发展至关重要。作为创新驱动型创业公司,若未来不能在薪酬福利、工作环境与职业发展等方面持续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待遇,不断完善激励机制,可能造成公司研发队伍人员不稳定,甚至导致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重要研发人员流失,对公司业务及长远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三)原材料稳定供应的风险

由于公司高性能微球材料的主要应用领域为生物制药行业,其生产制备对技术稳定性与原材料质量要求较高,下游部分生物制药客户亦会要求公司及时向其

报备原材料更换信息。因公司生产经营规模较小,为提高议价能力、降低采购成本,公司针对部分原材料采取集中采购策略,以获得价格优惠,因此存在单一供应商采购情形。若单一采购供应商原材料供应出现问题,公司需向其他备选供应商进行采购,必要时重新进行产品验证程序,可能导致短期内产品质量控制成本提高,对产品生产进度与销售造成一定不利影响。公司主要采购的原辅材料包括化工原料、包装材料、生产研发用化学试剂、耗材等。该等材料采购价格主要取决于生产厂家的产品定价和采购时点的市场供需情况,公司对上述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影响力较小;该等材料的备货周期一般为7-15个工作日,进口原材料备货周期一般为45-60天。公司可能存在由于主要原材料的供给周期变化而影响生产进度,或由于原材料价格发生较大波动而导致成本增加的风险。

(四)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中国生物药市场的快速增长和公司在科创板成功上市,使得药物分离纯化这一细分领域得到更高关注和重视。一直垄断色谱填料/层析介质、层析系统供应的大型跨国公司更加重视中国市场业务,而国内的同行业公司也较以往更容易取得股权融资和加快发展速度,公司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色谱填料/层析介质在生物医药领域的应用需要供需双方在分离纯化工艺优化方面展开深入合作,需要下游制药客户对公司的产品质量和应用方案充分信任。与跨国公司竞争对手相比,公司在品牌影响力方面存在显著差距,使得公司的产品在进口替代过程中还处于劣势,也对公司的产品和技术水平提出了更为苛刻的要求。

公司将更加准确把握市场需求,持续提升研发能力和产业化能力,以满足客户更高的产品技术要求,保持国产高性能色谱填料/层析介质龙头的优势。

(五)生物医药市场拓展风险

色谱填料/层析介质微球是用于从生物发酵液中捕获、纯化目标生物活性成分的核心材料,也是抗生素、有机合成药物、天然药物等小分子药物重要的分离纯化材料。按照我国药品生产监管规范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在产品获批时需要报备相关色谱填料/层析介质厂家,若更换相关供应商,需对更换后的产品进行试

产、测试并在药监局履行相关变更程序,替代成本较高,客户对于色谱填料及层析介质供应商的黏性较强。上述产品应用特点使得公司作为市场新兴参与者,在与原有国际大型科技公司的竞争过程中,需要结合医药企业客户的日常生产排期、产能扩张规划等因素,经过较长时间的方案论证、产品导入、变更备案等环节,才能最终完成替代。整个替代过程需要医药企业客户的深入配合,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无法凭借性价比优势或单一产品技术优势,实现市场快速替代。生物医药市场拓展进度存在不达预期风险,将直接影响到公司业务的持续增长趋势。

公司在深入服务有既有客户的同时,将持续加大销售团队和应用技术建设,不断增加对目标客户、目标项目的覆盖广度和服务深度。

(六)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用于生物医药领域的色谱填料/层析介质和用于平板显示领域的间隔物微球等,以生物医药的分离纯化为主要应用场景。生物医药产品质量与消费者生命健康安全息息相关,而色谱填料/层析介质作为药品分离纯化环节的核心材料直接影响着药品质量,因此下游客户亦对公司产品性能与质量提出较高要求。由于色谱填料/层析介质微球均为微米级、亚微米级甚至纳米级产品,生产制备、表面改性与功能化精细程度较高,若公司在采购、生产等环节质量控制把关不力,或未能持续改进质量控制体系以适应生产经营相关变化,可能造成产品质量控制出现问题,对产品品牌及公司市场声誉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已形成一套比较完整和有效的质量控制体系,结合经营规模快速扩大和新产品、新业务的发展计划,公司将继续加大品质保证和检验检测人员、设备投入,加强质量挂钩的绩效考评,营造质量为上的企业文化。

(七)应收账款回收和存货余额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期末,公司应收账款金额24,667.04万元,未来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公司应收账款绝对金额可能进一步增加,如公司客户发生信用风险,公司可能面临应收账款损失风险。

报告期期末,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构成。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26,640.76万元,占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3.01%,占

比较高。公司产品种类较多,可以按照材质、粒径、孔径等分成多种不同规格,且由于产品精密度较高,生产周期较长,公司对标准品均备有一定存货,因此存货余额较大。未来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存货余额有可能会进一步增加,从而影响到公司的资金周转速度和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此外,若公司产品发生滞销,或部分原材料、半成品出现损坏、过期等情况将导致存货减值,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存在发生影响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的风险。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将结合生物制药、平板显示、体外诊断、科研院所等不同行业的业务特点,形成差异化的客户信用管理政策,健全常态化的应收款项跟催机制。对于存货,将借助ERP系统提高销售预测、安全库存、排产调度、供应链等环节的管理水平,合理压降不必要的库存量,提高运营效率。

(八)生物医药行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为生物医药领域,由于生物医药产品关系到消费者生命健康安全,性质特殊,相关产业因此受到国家及地方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部门监管,行业政策法规规范性较强。在经济结构调整的大背景下,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逐步深入,作为重点发展与监管对象的医药行业也面临着行业政策和市场环境的重大调整。如公司下游制药客户不能及时调整经营策略,适应监管环境和卫生政策变化,将导致其产品研发、生产经营出现问题,从而引致采购需求减少,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医药行业政策,分析相关政策对公司重要客户形成的影响,并及时调整产品策略和业务模式,减少因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

(九)业绩下滑的风险

公司本报告期内实际实现营业收入29,516.03万元,较上年增长0.45%,增幅较低。剔股份支付费用摊销和上年同期收购赛谱仪器的投资收益等两项因素的影响后,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138.1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9.31%,呈现较明显的下滑趋势。若公司不能较好的处理并应对不利市场环境的变化,积极推动实现收入增长,则公司的业绩有可能存在一定下滑或持续下滑的风险。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2023年1-6月/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6月/ 2022年6月30日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29,516.0329,383.060.45%
营业成本6,179.625,518.6411.98%
销售费用5,742.983,847.5649.26%
管理费用6,709.493,686.0782.02%
研发费用8,335.583,914.39112.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82.7716,507.09-80.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34.2110,265.30-81.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2,444.91154,610.825.07%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1-6月2022年1-6月增减变动情况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7890.4125-80.8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7890.4125-80.8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4800.2565-81.2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014.82减少12.82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29.22减少8.00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28.2413.32增加14.92个百分点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516.03万元,较上年增长0.45%,若剔除上年同期核酸检测用磁珠产品收入的影响,本期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4.04%。在本年初外部的市场环境较为不利的影响下,公司第一、二季度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3,211.39万元、16,304.64万元,第二季度收入环比增长23.41%,其中色谱填料和层析介质产品收入环比增长31.50%,整体恢复势头良好。

本期营业成本增幅大于营业收入增幅,主要系合并赛谱仪器后产品结构发生变化所致,具备合理性。

本期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9.26%,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后,本期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9.80%,系合并赛谱仪器的口径影响及公司本期采取积极营销策略、加大产品宣传力度,相应的业务宣传费、营销人员差旅费增加所致。

本期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82.02%,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后,本期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6.36%,主要系合并赛谱仪器的口径影响。

本期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12.95%,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后,本期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69.55%,主要系合并赛谱仪器的口径影响及公司研发团队扩大引起的薪酬支出增加所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亦保持显著增长。

剔股份支付费用摊销和上年同期收购赛谱仪器的投资收益等两项因素的影响后,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386.6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25.50%;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138.1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9.31%。

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80.8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81.29%,主要系盈利额减少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核心竞争力分析

1、领先的微球材料底层制备技术创新优势

通过持续研发创新,公司突破并掌握了微球精准制备底层技术,实现了不同基质微球材料制备中粒径大小及粒径分布的精确控制,孔径大小、孔径分布和比表面积的精准调控,表面性能和功能化的调控以及产业化生产应用。

以色谱填料/层析介质微球为例,其粒径大小及分布是决定产品色谱性能的最关键参数之一。目前业内进口色谱填料微球的粒径分布变异系数(用于比较数据离散程度,变异系数越大,离散程度越大)一般超过10%,而公司产品微球的相应变异系数可做到3%以下,粒径差异更小、更均匀。粒径精确可控且具备高

度均一性的单分散色谱填料因而具有柱效高、柱床稳定、压力低、批次间重复性好、分离度好等优势。

基于微球材料底层制备技术优势,公司不仅可以提供用于生物大分子工业分离纯化的层析介质产品,还可提供用于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的色谱填料产品,以及分析检测用高分辨率色谱填料和色谱柱产品;既可满足工业纯化的高比表面积、高载量需求,又可满足色谱分析检测的精细粒径需求。公司微球精确制备技术作为平台性技术,具有较强延展性,除现有色谱填料与间隔物微球的生产外,还可用于开发生产诊断领域用磁性微球、荧光编码微球及乳胶颗粒等。

2、齐全的产品种类

不同使用场景对色谱填料/层析介质的产品要求不同,需求种类繁多。基于微球材料底层制备技术,公司已开发出用于小分子分离纯化的硅胶色谱填料,及用于生物大分子分离纯化的层析介质,产品种类齐全,可满足各类客户不同需求。

基质方面,公司填料基质种类覆盖齐全,是全球少数可同时生产硅胶、聚苯乙烯、聚丙烯酸酯和琼脂糖或葡聚糖等四种性能互补填料的公司之一。

粒径与孔径方面,公司可提供粒径小于2微米的超高压硅胶色谱填料、粒径3-5微米的高压硅胶色谱填料及粒径10微米以上的工业分离纯化用色谱填料;孔径可选范围包括8、10、12、20、30、50、100、150、200、400纳米等。

分离模式方面,公司已突破聚合物填料表面亲水改性及功能化技术,成功克服合成聚合物色谱填料与软胶相比亲水性差、非特异性吸附大的缺点,使其既可用于中小分子的分离纯化,也可用于生物大分子的分离纯化。公司可生产不同分离模式的色谱填料,具体包括硅胶正相、反相、亲水、体积排阻,聚合物反相、聚合物离子交换、疏水、体积排阻、亲和及混合模式等。

子公司纳谱分析以公司自有填料产品为基础,已开发形成小分子分离ChromCore系列、生物分离BioCore系列、手性拆分UniChiral系列和样品前处理SelectCore系列等四大产品线。

子公司赛谱仪器拥有不同系列的大分子纯化仪器设备,如SCG、SDL、SDA、SCG-P、STP等系列,满足不同客户群体多种多样的应用需求。在系统流速方面,

有36mL/min、100mL/min、300mL/min、1000mL/min不同流量大小的泵可供选择;在紫外检测器方面,有280nm固定单波长检测器、254/280nm固定双波长检测器、200-400nm可变双通道检测器、200-600nm可变四通道检测器、200-800nm可变四通道检测器。另外,流动相入口数量,多柱位模块,反向冲洗,柱压差监测,收集口数量,组分收集器,样品泵,气泡传感器等选配模块均可根据实际需求灵活配置。

3、可靠的规模化生产能力

制药行业关系到民众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而色谱填料则直接影响药品质量与主要成本,因此制药行业对色谱填料的持续安全供应有较高要求。目前,国内少有填料生产企业可进行规模化生产,而公司已在苏州工业园区和常熟新材料产业园建成合计约3万平方米的研发和大规模生产基地,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可保证产品安全供应。公司拥有完整质量控制体系,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部分产品经客户质检合格出口至韩国、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在保障产品质量的同时已实现批量生产与稳定供应,可同时满足客户对产品质量、数量及稳定性三方面要求。

4、专业高效的技术服务能力

公司致力于通过综合技术服务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增强合作深度与广度。公司已投资建成完善的生物制药、手性药物分离纯化实验室及中试放大平台,除苏州总部外,在成都、北京和广州建有应用实验室,可为客户提供色谱填料筛选、新工艺开发、生产工艺流程及设备设计、生产成本评估、产品杂质分析检测、专用色谱产品定制等个性化服务以及“实验-中试-大规模生产”各环节的工艺放大和整体解决方案,同时可为客户相关技术人员提供理论和实验技能培训,保障产品应用效果。

5、货期短,响应速度快

市场响应方面,境外色谱填料厂商供货周期普遍较长,而公司主要产品均有备货,供货周期一般为2周左右,在时效性方面具备明显优势。同时,公司销售

部门与技术支持部门均与客户直接对接,响应能力强,有条件迅速获知并处理客户反馈的问题及需求,与境外填料厂商相比速度更快。

6、国际一流人才团队和强大的持续创新能力

董事长江必旺博士兼任首席科学家并主管研发工作,公司拥有四位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专家,核心技术团队成员稳定、技术实力强。公司高度重视新产品研发,以技术门槛高、附加值大的高性能微球产品为目标,支持高难度、长周期的研发项目。经过十余年发展,公司已在单分散硅胶色谱填料、Protein A亲和层析介质、导电金球、磁性微球等多个高端微球制备技术领域取得突破。公司秉持“以创新,赢尊重,得未来”的经营理念,倾心汇聚高端人才,已形成尊重创新、重视技术的企业文化与研发氛围,持续创新能力强。

(二)核心竞争力变化情况

2023年上半年,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继续保持发展和增长。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1-6月增减变动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8,335.583,914.39112.95%
资本化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合计8,335.583,914.39112.95%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28.2413.32增加14.92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本报告期研发费用总额8,335.5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2.95%,主要系公司持续引进高端研发人才、扩充研发团队规模以及实施股权激励等产生的人员薪酬支出、股份支付费用摊销等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加所致。本报告期研发费用中股份支付费用2,291.5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941.86万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后,本报告期研发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69.55%。

(二)研发进展

报告期内,新申请发明专利6项,新增授权发明12项。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如下:

项目本期新增累计数量
申请数(个)获得数(个)申请数(个)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61215662
实用新型专利315249
软件著作权2277
合计1115215118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36,500.00
募集资金总额35,508.00
减:支付发行费用4,714.39
募集资金净额30,793.61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30,793.61
减: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包括置换先期投入金额)16,546.35
其中:研发中心及应用技术开发建设项目8,733.46
海外研发和营销中心建设项目429.22
补充流动资金7,383.66
加:累计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680.79
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11,100.00
募集资金专户账户期末余额3,828.06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银行名称账号期末余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89010078801300005916944.1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32250198883600005627225.97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18111322482,210.68
NEW YORK CITIBANK-CORPORATE31337845447.22
合计3,828.06

2、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9,674.24
募集资金总额19,674.24
减:支付发行费用293.98
募集资金净额19,380.26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9,380.26
减: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包括置换先期投入金额)18,613.87
其中:收购赛谱仪器部分股权11,320.24
常熟纳微淘汰1000吨/年光扩散粒子减量替换生产40吨/年琼脂糖微球及10吨/年葡聚糖微球层析介质技术改造项目2,187.61
补充流动资金5,106.02
加:累计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3.25
募集资金专户账户期末余额769.64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银行名称账号期末余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89010078801700007348769.64
合计769.64

(二)募集资金是否合规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公司职务期末持股数(股)
1江必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直接持有公司6,471.62万股,通过深圳市纳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纳微”)间接持有公司6,060.12万股,通过苏州纳研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纳研”)间接持有公司1,719.31万股,通过苏州纳卓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纳卓”)间接持有公司511.29万股
2陈荣姬实际控制人、副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2.40万股,通过苏州纳卓间接持有公司342.00万股,通过苏州纳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942.08万股(该等股份已于2020年10月23日公证提存)
3牟一萍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2.80万股
4胡维德董事直接持有公司1,776.33万股
5林生跃董事直接持有公司2.96万股,通过苏州纳研间接持有公司98.80万股
6赵顺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直接持有发行人3.32万股,通过苏州纳卓间接持有公司256.50万股
7余秀珍职工代表监事直接持有公司1.20万股,通过苏州纳研间接持有公司43.70万股
8陈学坤监事会主席通过苏州纳研间接持有公司43.32万股
9JINSONG LIU副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2.22万股,通过苏州纳研间接持有公司57.00万股
10武爱军副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1.20万股,通过苏州纳研间接持有公司342.00万股
11华晓锋副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2.67万股,通过苏州纳研间接持有公司76.00万股
12WU CHEN副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1.20万股
13米健秋副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1.95万股
14王冬副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2.33万股

2022年12月5日,公司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韩寒起诉公司、苏州纳百及公司董事长江必旺等三方的《起诉状》等相关材料,在《起诉状》中韩寒请求其以51,556,500元的对价享有苏州纳百持有苏州纳研的财产份额5,698,350元,具体情况参见公司2022年12月7日披露的《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2023年1月30日,苏州纳百持有的苏州纳研125.37万元财产份额状态显示为冻结,执行法院为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文号(2022)苏05民初1156号,冻结期限自2023年1月30日至2026年1月29日。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该案立案,并进行了第三次证据交换及庭前会议,待后续进一步审理。

根据韩寒的《关于(2022)苏05民初1156号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二》和变更后的《起诉状》,其不再将公司列为案件被告,公司以第三人身份参与诉讼案件,且其未要求公司作为第三人承担责任;其变更后的诉讼请求参见公司于2023年9月1日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截至2023年6月30日,除上述情形外,纳微科技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权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和减持的情形。

十一、本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琦王 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