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微科技:关于提存公证股份完成受领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1-11  纳微科技(688690)公司公告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存公证股份完成受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股份提存公证的情况

2020年10月,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江必旺博士、陈荣姬博士和苏州纳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纳合”)在江苏省苏州市中新公证处就苏州纳合所持公司股份申请、办理提存公证程序,相关提存公证程序符合《公证程序规则》、《提存公证规则》等规定。2020年10月,江苏省苏州市中新公证处出具(2020)苏苏中新证字第10238号《公证书》,证明自该公证书出具之日起,已提存的公司942.0835万股股份归属于陈荣华先生所有,陈荣华先生应在江必旺博士、陈荣姬博士及苏州纳合规定的提存期限内前往该公证处受领相关股份。2020年10月,江苏省苏州市中新公证处已通过EMS特快专递向陈荣华发出《提存受领通知书》并在该公证处官方网站进行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

二、关于提存公证股份完成受领的情况

2023年12月19日,陈荣华先生已在江苏省苏州市中新公证处受领苏州纳合提存公证的公司942.0835万股股份,江必旺博士和陈荣姬博士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新公证处出具的《提存受领完成通知书》。近日,苏州纳合完成其股东由RONGJI CHEN(陈荣姬)博士变更为陈荣华先生的工商变更。陈荣华先生通过苏州纳合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2.33%,通过深圳市纳微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4.33%,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6.67%(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按《招股说明书》所披露,实际控制人江必旺博士和陈荣姬博士合计控制公司的股份并未计入苏州纳合所持股份,因此本次提存公证股份完成受领不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比例。

三、关于苏州纳合承诺事项的履行安排

为确保公司规范运作,陈荣华先生承诺在受领苏州纳合及所持公司股份后将继续履行苏州纳合对公司作出的承诺。

苏州纳合对公司作出的承诺内容如下:

(一)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相应调整。

3、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2年内减持的,本企业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在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前,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4、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股份锁定和减持的相关规定。若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上述承诺的,则股份锁定期自动按该等规定或要求执行。

5、如因本企业未履行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之承诺事项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企业愿意承担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二)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

1、本企业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和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限售期内,本企业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票。

2、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末持有股份总数的100%。在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前,如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一年末总股本计算基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3、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特此公告。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