灿芯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11月
7日、2024年11月8日和2024年11月1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
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已
构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经公司自查,并向第一大股东庄志青及其一
致行动人书面发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4年11月7日、2024年11月8日和2024年11月1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已构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经公司自查并发函问询第一大股东庄志青及其一致行动人,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日常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日常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公司内部生产经营秩序
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第一大股东庄志青及其一致行动人书面发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庄志青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其他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且不限于与公司相关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重大资产剥离和重大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第一大股东庄志青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事项,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