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梦数据: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梦数据”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达梦数据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已与达梦数据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达梦数据业务情况,对达梦数据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024年上半年度,达梦数据在持续督导期间内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2024年上半年度,达梦数据及其相关当事人在持续督导期间内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2024年上半年度,保荐机构督导达梦数据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保荐机构督促达梦数据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保荐机构对达梦数据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达梦数据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荐机构督促达梦数据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保荐机构对达梦数据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2024年上半年度,达梦数据无控股股东,达梦数据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2024年上半年度,达梦数据无控股股东,达梦数据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2024年上半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
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2024年上半年度,达梦数据未发生前述情况。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保荐机构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
(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2024年上半年度,达梦数据不存在前述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2024年上半年度,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达梦数据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经营相关风险
1.管理风险
公司未来盈利的实现受到宏观经济、市场环境、产业政策、行业竞争情况、管理层经营决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随着公司总体
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这将对公司在战略规划、组织机构、内部控制、运营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管理层不能持续有效地提升管理能力、优化管理体系,将导致公司管理体系不能完全适应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发展,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和持续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2.渠道销售的风险
公司产品在多个领域有广泛应用,客户覆盖区域较广,公司软件产品使用授权业务采用渠道销售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若公司未能对主要渠道商进行有效管理,将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二)技术相关风险
1. 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为需求和技术驱动型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人员是公司持续进行技术创新的基础。但随着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对优秀人才的争夺亦趋于激烈,若未来行业环境、研发办公所在地的经济社会环境、其他公司的人才引进计划等发生对公司不利的变化,公司不能有效留住现有技术人才、吸引新技术人才,将会对公司未来的持续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核心技术是公司保持竞争优势的有力保障,核心技术保密对公司的发展尤为重要。如果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因核心技术信息管理不善导致核心技术泄密,将对公司的竞争力造成不利影响。
(三)财务相关风险
1.收入增长下滑的风险
由于数据库领域内行业竞争愈发激烈,已建设完毕的项目也存在一定的更新迭代周期,公司未来该领域内销售收入能否持续增长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同时,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对基础软件行业的发展及各行业的数字化转型也有较大影响,若未来产业政策出现不利变化导致各行业领域核心系统信息化进程不及预期或出现行业竞争加剧,公司将存在未来收入增长下滑的风险。
2.应收账款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公司应收账款规模相应扩大,占总资产的比例较高。公司已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但公司应收账款规模随营业收入增长而增加,加大了公司的经营风险。如果宏观经济形势恶化或者客户自身发生重大经营困难,公司将面临应收账款回收困难的风险。
3.存货跌价风险
公司存货主要为未验收数据及行业解决方案项目累计实施成本,由于项目实施及验收进度受建设单位机构或项目负责人变动、客户需求变化、第三方采购交付进度、其他项目合作伙伴及总集项目实施进度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该类业务部分项目执行周期较长,进而导致公司存货库龄较长。若特定数据及行业解决方案项目发生公司未能预见的可收回金额大幅减少或成本投入大幅增加的情况,则可能出现存货进一步跌价的风险。
4. 政府补贴及税收优惠不能持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包括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公司政府补助以科研项目相关的政府补助为主,该等补助就项目本身而言具有偶发性和不确定性,因此相关政府补助存在一定的不可持续性。若未来无法继续取得相关政府补助,将可能对公司研发活动和盈利水平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此外,若未来国家对基础软件行业的扶持力度及相关政策有所调整或出现其他原因导致公司不再满足享受上述税收优惠的条件,则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一)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
(
-
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营业收入 351,897,444.78 287,467,342.03 22.4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3,185,296.17 73,346,802.80 40.6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95,167,419.55 66,507,418.85 43.0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839,953.34 34,474,192.48 -80.16
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090,148,436.97 1,411,272,633.63 118.96总资产 3,439,906,873.40 1,824,976,770.96 88.49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
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81 1.29 40.31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81 1.29 40.3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67 1.17 42.7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05 6.37 增加0.68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51 5.77 增加0.74个百分点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6.13 26.28 减少0.15个百分点
(三)变动合理性分析
1. 2024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2.41%,主要是系受益于金融、能源等领域信息化建设的加速推进及相关采购的增长,软件产品使用授权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幅度为27.24%;
2. 2024年1-6月,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上升2,983.85万元,增长幅度为40.68%,主要系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6,449.64万元所致;
3. 2024年1-6月,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增加较快,主要系公司完成首发上市,股本、资本公积增加,导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较上年度末增长118.96%;
4. 2024年1-6月,公司总资产较上年度末增长88.49%,主要系公司完成首发上市募集资金到账,导致货币资金增加;
5. 2024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80.16%,主要系公司本期支付的职工薪酬较上年同期支付的职工薪酬增加5,407.57万元,由于收入及利润的增长导致本期支付的企业所得税及增值税等相关税费较上年同期增加约1,908.87万元所致;
6. 2024年1-6月,公司归属于上市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主要系营业收入的增长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技术优势:内核独立研发,技术路线自主
40余年来,达梦数据始终坚持走自主原创的技术路线不动摇。公司牢牢掌握数据库领域核心前沿技术,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构建起中国数据库的“代码根”。
(二)产品优势:全栈产品组合,应用场景广泛
公司始终以用户需求为导向,达梦数据潜心专注于数据库领域相关产品的研发和销售,公司产品实现了从大型通用关系型数据库向全栈数据产品延伸。丰富的产品线覆盖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满足用户多元化数字转型需求,应用场景广泛。
(三)服务优势:立体矩阵服务,保障高效交付
公司多年来持续不断提升服务意识,为客户持续创造价值,依托“区域+行业”的矩阵式服务体系,强大的原厂技术服务专家团队,达梦数据建立起覆盖全国的服务网络,实现服务快速响应,为客户提供统一规范、高效可靠的全链条原厂技术服务支持。
(四)生态优势:创建优良生态,凝聚产业合力
公司一直致力于共创行业可持续发展生态链,目前,公司已与产业链上下游多家厂商完成兼容适配,全面兼容网信生态,并与重点行业TOP级ISV及渠道伙伴达成深度合作,凝聚起强大的产业生态合力。
(五)人才优势:汇聚高端人才,筑牢发展基石
公司一直坚持核心技术完全自主研发,培养了一支团结、稳健的精英团队,过硬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实力,赢得了客户和伙伴的高度信赖和认可。依托公司“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和“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达梦数据致力打造国内数据库人才高地,加快数据库领域高层次科技人才培养,为公司和产业创新发展注入澎湃活力。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坚持原始创新与核心技术的独立研发。2024年1-6月,公司研发投入9,193.6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1.72%。2024年1-6月,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6.13%,较上年同期减少0.15个百分点。
(二)研发进展
公司始终坚持自主研发,稳步推进各项研发项目,并对技术创新成果积极申请专利保护。2024年1-6月,公司新增申请专利40项,新增已获授权专利43项,新增软件著作权13项。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获得发明专利333个,外观设计专利2个,软件著作权378个。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5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6.9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5,224.00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654.9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7,569.05万元。前述募集资
金已到位,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天运[2024]验字第90007号)。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588,278,792.75元,具体如下表: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 1,575,690,507.17加: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 11,802,196.23加: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净额 786,089.35减:本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金额 1,588,278,792.75
2024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达梦数据无控股股东,2024年1-6月,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