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梦数据: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简称:达梦数据股票代码:688692
二〇二四年十月
目 录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议案一: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6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三、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四、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八、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九、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填毕由会议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十、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一名律师代表进行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形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0月14日14点30分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999号未来科技大厦C3栋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1918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冯裕才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14日
六、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七、现场会议议程:
(一) 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领取会议资料
(二) 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 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五) 审议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六)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 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 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
(十) 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 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 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3年度,大信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15.8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46.53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客户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其审计客户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共1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大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9次。3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7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朝鸿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并通过保密资格培训。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1-2023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汤萍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并通过保密资格培训。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1-2023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刘仁勇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并通过保密资格培训。2004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21-2023年度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20余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
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二、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年报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经公开招投标,公司拟支付2024年度外部审计费用为90.0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70.0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00万元(含税),上述收费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已连续7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服务期间:2017年至2023年),同时在执行完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签字注册会计师已连续5年为公司提供服务。在上述服务期间内,中天运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司启动了公开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聘任有关事宜与中天运及大信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此无异议。公司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