锴威特: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业务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一、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情况
序号 | 开户机构 | 开户名称 | 账号 |
1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666810090693 |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
关规定,公司将在现金管理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专户。上述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