锴威特: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9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炜枫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等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
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4年半年度公司已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2)。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有利于稳定投资者持股信心,与公司目前所处发展阶段相匹配,兼顾了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和投资者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特此公告。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