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创股份: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查股网  2026-09-15  中创股份(688695)公司公告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保荐机构”)作为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创股份”“上市公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负责中创股份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6年半年度,保荐人对中创股份的持续督导情况工作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实施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保荐人已经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保荐人已与中创股份签订承销及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走访、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保荐人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走访、尽职调查等方式,了解公司业务情况,对中创股份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本持续督导期间,中创股份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人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本持续督导期间,中创股份未发生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督导中创股份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保荐人督导中创股份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保荐人已督导中创股份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人已督促中创股份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5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 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对中创股份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公司给予了积极配合,不存在影响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11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本持续督导期间,中创股份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12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本持续督导期间,中创股份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13关注社交媒体关于上市公司的报告和传闻,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当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本持续督导期间,中创股份未出现该等事项
14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海证券交本持续督导期间,中创股份及相关主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二)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

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三)上市公司出现《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

工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

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二)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三)上市公司出现《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15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2026年上半年,中创股份不存在需要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16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人、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 (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 (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 (五)本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本持续督导期间,中创股份及相关主体未出现该等情况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中创股份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业绩下滑或亏损风险

受下游行业信息化建设节奏变动以及客户需求波动等因素影响,公司存在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下滑的风险。若未来出现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前景、市场竞争持续加剧等不利情形,可能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同比下降。目前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影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公司也将通过强化市场拓展与重点项目跟进、加大核心技术研发投入、推进AI相关创新产品落地和推广等措施,抢抓行业发展契机,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持续巩固公司市场竞争地位。

(二)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主要向党政、军工、金融、能源、交通等国民经济重点行业领域提供中间件相关产品,所处行业及下游客户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密切相关。宏观经济形势变化或产业政策调整,可能导致公司所处行业及下游市场产生波动,进而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三)行业竞争加剧风险

在国家政策大力扶持与新一代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双重推动下,国产基础软件中间件步入快速发展阶段。截至目前,国际知名厂商如IBM、Oracle等的中间件产品市场份额虽逐步降低,但仍占据市场主流地位。随着信创市场逐步走向常态化,国家针对基础软件中间件的相关政策或将有所调整。同时,市场规模的持续扩大吸引了众多厂商积极投身其中进行战略布局。

面对日益激烈的行业竞争挑战,若公司无法将现有的市场地位和核心技术优势有效转化为更多的市场份额,将对公司业务拓展及可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失败风险

软件行业具有技术进步、产品升级迭代较快等特点,新技术和新标准不断迭代更新。新技术存在可行性风险,可能难以在预定的时间和预算内完成技术可行性验证。当前,每一种新技术或新产品的开发均伴随着多元化的技术路线选择,如技术选择错误,可能导致研发失败。即使新技术经过验证,且技术选型无误,还需要持续的研发投入,将技术转化为符合市场需求的成熟产品,存在产品化风险和市场需求风险。一旦发生上述风险,公司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发进度未达预期,会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经营业绩季节性波动风险

公司客户或其下游客户主要为政府机构、军工单位、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上述客户通常实行预算管理及集中采购制度,一般于上半年进行项目规划、制定采购计划,项目交付完成及资金结算大部分集中于下半年。因此,公司收入确认主要集中在第三、第四季度,公司经营业绩存在季节性波动风险。

(六)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一定规模的应收账款,公司客户或其下游客户主要为政府机构、军工单位、事业单位及大型国有企业,此类客户通常资信状况良好、还款能力较强。然而,若宏观经济环境或行业发展出现系统性风险,部分客户可能因自身款项使用计划、经营困难等原因,导致公司无法及时回款甚至无法收回货款,进而对公司的经营及资金周转产生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6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主要财务指标

1、主要会计数据

2026年上半年,中创股份主要会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2026年1-6月2025年1-6月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5,004.655,983.65-16.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96.51-795.68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244.40-1,331.59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6-2,731.83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2026年6月末2025年末本期比上年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5,177.7477,174.26-2.59
总资产79,323.0782,270.20-3.58

2、主要财务指标

2026年上半年,中创股份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主要会计数据2026年1-6月2025年1-6月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3-0.09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6-0.16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62-0.99减少1.63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95-1.65减少1.30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86.8953.83增加33.06个百分点

(二)主要财务指标变动的合理性

2026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受下游行业信息化建设节奏变动等因素影响,本期营业收入同比减少;公司持续加大对核心技术研发的投入,研发人员薪酬、研发设备折旧费、委外研发费有所增加;公司持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销售人员薪酬等支出相应增长。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2026年半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公司核心竞争力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深耕中间件行业二十年,助力解决国产中间件“卡脖子”问题

自公司成立以来,致力于推动中间件的技术创新与产品化、产业化,树立了值得信赖的品牌声誉。中间件作为三大基础软件之一,在信息系统中处于应用运行支撑及连接的基础地位,是国民经济关键基础行业数字化应用快速部署与高效实施的有力支撑。公司核心产品具备规模化替代国外主流中间件厂商Oracle、IBM及开源产品的能力,实现安全能力加固及对主流国产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基础软硬件设施的全面兼容。基于公司在中间件领域的核心技术能力、企业管理能力及市场领导力,公司成为最早一批涉足信创领域的中间件厂商,也是第一批加入信创工委会的成员,被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工作委员会评为“信创工委卓越贡献成员单位”。公司为摆脱国产中间件“卡脖子”的困境提供有力支撑,为基础软件国产化替代作出显著贡献,在中间件行业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二)掌握中间件核心技术

公司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与技术创新,实现了中间件相关技术的系统化突破,并掌握十一类核心技术:高性能应用服务器系列技术、通讯及应用协同系列技术、分布式缓存技术、本体智能平台技术、组织级智能体平台技术、业务敏捷流程平台技术、轻量级安全高效PaaS平台技术、复杂物联网平台系列技术、应用安全高效防护技术、云原生一体化服务管理技术及实时流处理技术。核心技术的广泛应用显著提高了公司中间件产品的性能优势与功能优势,形成了产品的核心竞争力。

(三)多次主持或参与制定国家及行业标准

公司是我国中间件技术标准的主要推动者和制定者之一,先后主持或参与制定已发布的国家标准19项、行业标准6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获得173项发明专利及253项软件著作权,系列产品遵循国际主流技术标准与国产中间件标准体系。

(四)多次主持及牵头参与国家科技及重大专项等课题

公司作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支持单位,多次牵头或主要参与承担中间件相关的专项课题,并按照课题规定的实施方案与建设内容成功完成相关任务。2020年,公司牵头承担工信部项目,验收意见认为公司“研发了应用服务器、消息中间件、工作流中间件、企业服务总线、数据集成中间件、PaaS平台等6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中间件产品,在架构、功能、性能、易用性、可靠性等维度达到了Oracle公司、IBM公司同类产品水平”、项目成果“在党政、金融、电信等行业进行了产业化推广,有效支撑了国民经济重点行业的国外产品替代”。

(五)研发能力突出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发与产品创新,已取得CMMIDEV5级资质等质量体系认证,并建立了AI赋能的研发体系,积极推进公司AI原生研发能力,形成了一套可成长的研发创新体系。公司拥有优秀的技术研发团队,为公司核心技术的持续升级迭代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同时,公司积极与南京大学、国防科技大学、山东大学等高校科研机构开展深入合作,为持续创新提供了有力保障。

(六)产品技术引领未来市场方向

为顺应AI技术发展浪潮,支撑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快速构建、随需应变,保障业务安全可靠、稳定高效运行,公司坚持以研发创新为核心,持续提升产品技术水平、完善功能体系,稳固在基础中间件与广义中间件领域的领先优势,同时围绕企业AI数据赋能、AI智能体建设等新兴需求,积极布局新产品研发。在基础中间件领域,公司全面强化云原生支撑能力,迭代升级AIOps、A2A等核心技术模块,持续增强中间件智能化运维水平,助力企业降本增效。此外,公司还同步研制API网关、分布式数据检索等AI支撑类新品;紧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行业同城双活、两地三中心等高可用建设诉求,打磨完善全栈中间件一体化支撑方案。在广义中间件领域,公司依托现有物联网监管平台、PaaS平台、数据流处理平台、元穹AI模型管理平台等核心产品,深度落地AI赋能改造,并自主研发基于本体的数据治理平台、企业智能体平台等创新产品。相关产品方案已在金融、交通等重点行业初步落地应用,并取得良好成效。通过持续丰富产品矩阵与交付形态,公司全面提升中间件整体解决方案的落地实施与交付服务效率。

在数字化、智能化战略的引导下,数字生态发展提速,公司正积极布局未来市场。随着竞争格局不断细分化、场景化,公司将根据产品与技术在不同场景的特点和技术特色,在各领域深度融合及落地应用,逐步形成独特的技术壁垒与新的发展格局。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变化情况

2026年1-6月,公司研发支出变化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1-6月2025年1-6月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4,348.433,221.0635.00
资本化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合计4,348.433,221.0635.00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86.8953.83增加33.06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2026年1-6月,公司研发投入为4,348.43万元,同比增长35.00%;2026年1-6月,公司研发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86.89%,同比增加33.06个百分点。

(二)研发进展

2026年1-6月,公司持续推进研发进展,新增申请发明专利4项,新增发明专利授权1项;新增申请软件著作权9项,新增授权软件著作权7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知识产权拥有量为442项,其中发明专利173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软件著作权253项,注册商标14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2024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4年3月8日
本次报告期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项目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47,692.56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7,756.83
二、募集资金净额39,935.73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19,154.95
本年度使用金额2,411.92
暂时补流金额-
现金管理金额14,300.00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0.52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576.25
其他-2026年6月末尚未完成置换的部分495.45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5,140.04

注: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截至2026年6月30日,尚未置换的工资等募集资金投入共计495.45万元(已于2026年7月完成置换)。

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其已披露信息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山东中创软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中创股份2,145.00万股,持股比例为25.22%,为中创股份的控股股东。截至2026年6月30日,景新海、程建平二人为一致行动人,二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合计控制中创股份35.63%的股权,为中创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中创股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

截至2026年6月30日,中创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期初持有股数期末持有股数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1景新海董事长1,260,0001,260,000--
2高隆林董事、总经理472,100472,100--
合计1,732,1001,732,100--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数未发生变动。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张 姝 张连江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崔增英 谢国敏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