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米科技: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96 证券简称:极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6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 本次对公司202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额度合计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仅为有效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效率而设置,并不代表相关销售收入预测,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收入项为5,000万元,支出项为0元。关联董事钟波、肖适、刘帅、尹蕾均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关联监事廖传均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定期会议以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关联委员刘帅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
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销售产品、商品,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2024年9月30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 | 3,900.00 | 0.92 | 1,988.24 | 2,964.56 | 0.70 | 根据业务发展情况乐观预估 |
成都市青柠微 | 1,100.00 | 0.29 | 4,914.93 | 9,065.26 | 2.15 | 根据市场行情估计,且2025年3 |
影科技有限公司 | 月3日之后成都青柠和寿光市青柠不再构成关联方,关联交易预计期间较短 | ||||||
寿光市青柠微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合计 | 5,000.00 | 1.21 | 6,903.17 | 12,029.82 | 2.85 | - |
注:以上数据均为不含税金额,上述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同类业务数据,上述列示上年实际发生金额为2023年实际发生金额。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关联交易额度可以互相调剂。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奇艺”)为2025年全年预计数,成都市青柠微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青柠”)和寿光市青柠微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寿光市青柠”)系为2025年1月至3月2日预计数(成都青柠和寿光市青柠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原一致行动人钟超先生控制的企业,原《一致行动协议》已于2024年3月2日到期,钟超先生因不在公司任职,不再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故自2025年3月3日之后,成都青柠和寿光市青柠不再成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执行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时,若实际发生金额超出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司将按照超出金额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上年(前次)预计金额 | 上年(前次)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 | 4,400 | 1,988.24 | 在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主要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上限进行预计 |
成都市青柠微影科技有限公司 | 15,035 | 4,914.93 | ||
寿光市青柠微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合计 | - | 19,435 | 6,903.17 | - |
注:表中“上年(前次)预计金额”为预计2024年的数据。表中“上年(前次)实际发生金额”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数据,2024年10月、11月、12月公司预计与上述关联方将继续发生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7年3月27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耿晓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2号1层107房间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爱奇艺青春中心3层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家用电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文化用品、玩具、日用品、服装鞋帽、钟表、化妆品、母婴用品、珠宝首饰、金属矿石(除电子产品、服装等实体店);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预防保健服务(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出租摄影棚;票务代理;金融信息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金融业务流程外包及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互联网直播服务(不含新闻信息服务、网络表演、网络视听节目);互联网信息服务;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出版物批发;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演出经纪;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保健食品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出版物零售;网络文化经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直播服务(不含新闻信息服务、网络表演、网络视听节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出版物批发、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演出经纪、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保健食品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出版物零售、网络文化经营以及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耿晓华持股100%。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末,总资产为4,459,437.40万元,股东权益为1,218,491.50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为3,187,265.10万元,净利润为192,546.90万元(数据来源于Wind)。爱奇艺为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2. 成都市青柠微影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成都市青柠微影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5年8月14日注册资本:119.1万元法定代表人:李瑶瑶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世纪城路1129号7栋1单元1楼1号主要办公地点:成都高新区世纪城路1129号7栋1单元1楼1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音像制品出租;通用设备修理;日用电器修理;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软件销售;软件开发;办公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网络技术服务;餐饮管理;广告设计、代理;图文设计制作;平面设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票务代理服务;服装辅料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鞋帽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电影放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成都青柠微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持股100%,实际控制人钟超。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末,总资产为5,233.33万元,股东权益为2,330.97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为12,468.53万元,净利润为292.61万元(数据经审计)。
成都青柠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原一致行动人钟超先生控制的企业,因原《一致行动协议》已于2024年3月2日到期,钟超先生因不在公司任职,不再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故自2025年3月3日之后,成都青柠不再成为公司的关联方。
3. 寿光市青柠微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寿光市青柠微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0年5月29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瑶瑶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洛城街道港投双创中心11号楼主要办公地点:潍坊市寿光市洛城街道企业总部群19号楼8018室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幻灯及投影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虚拟现实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集成电路制造;音响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专用设备修理;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音像制品出租;电子产品销售;日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影放映;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成都青柠微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持股100%,实际控制人钟超。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末,总资产为1,711.19万元,股东权益为1,416.69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为2,737.02万元,净利润为53.20万元(数据经审计)。
寿光市青柠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原一致行动人钟超先生控制的企业,因原《一致行动协议》已于2024年3月2日到期,钟超先生因不在公司任职,不再
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故自2025年3月3日之后,寿光市青柠不再成为公司的关联方。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5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自愿原则,根据具体产品的规格型号以及客户定制需求、市场价格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销售产品、商品,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五、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日常业务过程中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