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米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钟波、肖适、开心米花、极米咨询)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极米科技股票代码:688696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1:钟波住所及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信息披露义务人2:成都极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及通讯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世纪城路1129号4栋1单元4层4号信息披露义务人3:成都开心米花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及通讯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世纪城路1129号4栋1单元4层4号信息披露义务人4:肖适住所及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
股份变动性质: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部分原一致行动人不再续签
签署日期:2025年2月2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所任职或持有权益公司的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简称 | 释义 | |
极米科技、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钟波、成都极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极米咨询”)、成都开心米花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开心米花”)、肖适 |
本报告书、报告书 | 指 |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部分原一致行动人不再续签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减少至23.55%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
(1)姓名:钟波
(2)性别:男
(3)国籍: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4)住所或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
(1)名称:成都极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世纪城路1129号4栋1单元4层4号
(3)执行事务合伙人:钟波
(4)成立时间:2015年4月29日
(5)经营期限:无固定期限
(6)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332107138R
(8)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3
(1)名称:成都开心米花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世纪城路1129号4栋1单元4层4号
(3)执行事务合伙人:钟波
(4)成立时间:2019年6月4日
(5)经营期限:无固定期限
(6)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9YKDT6N
(8)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4
(1)姓名:肖适
(2)性别:男
(3)国籍: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4)住所或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一致行动人相关的说明
极米咨询、开心米花为钟波先生实际控制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员工持股平台。钟波先生、肖适先生、刘帅先生、尹蕾先生、廖传均先生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及《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将于2025年3月2日到期,刘帅先生、尹蕾先生、廖传均先生不再续签,故刘帅先生、尹蕾先生、廖传均先生与钟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互相不再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由于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部分原一致行动人不再续签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减少至23.55%。
二、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的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若信息披露义务人进一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
钟波先生、肖适先生、刘帅先生、尹蕾先生、廖传均先生、钟超先生、廖杨先生上市时签署《一致行动协议》,该《一致行动协议》于2024年3月2日到期,钟超先生、廖杨先生未续签并解除一致行动关系,钟波先生、肖适先生、刘帅先生、尹蕾先生、廖传均先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仍然保持一致行动关系,该《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将于2025年3月2日到期,到期后,刘帅先生、尹蕾先生、廖传均先生将不再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因此钟波及一致行动人合并持股比例由27.28%减少至23.55%。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权益变动前: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按截至报告披露时总股本计算持股比例(%) |
1 | 钟波 | 13,153,554 | 18.79 |
2 | 肖适 | 3,058,523 | 4.37 |
3 | 刘帅 | 1,465,923 | 2.09 |
4 | 尹蕾 | 935,924 | 1.34 |
5 | 成都极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35,540 | 0.34 |
6 | 廖传均 | 208,896 | 0.30 |
7 | 成都开心米花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7,418 | 0.05 |
合计: | 19,095,778 | 27.28 |
权益变动后: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按截至报告披露时总股本计算持股比例(%) |
1 | 钟波 | 13,153,554 | 18.79 |
2 | 肖适 | 3,058,523 | 4.37 |
3 | 成都极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 235,540 | 0.34 |
(有限合伙) | |||
4 | 成都开心米花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7,418 | 0.05 |
合计 | 16,485,035 | 23.55 | |
1 | 刘帅 | 1,465,923 | 2.09 |
2 | 尹蕾 | 935,924 | 1.34 |
3 | 廖传均 | 208,896 | 0.30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钟波先生,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稳定产生影响。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经自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文件;
3、《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钟波(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2成都极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3成都开心米花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4肖适(签字):
签署日期:2025年2月28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四川省成都市 |
股票简称 | 极米科技 | 股票代码 | 688696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钟波、成都极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开心米花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肖适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住所 | 四川省成都市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原一致行动人刘帅、尹蕾、廖传均合计持有公司19,095,778股 持股比例:27.28%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16,485,035股,与刘帅、尹蕾、廖传均的持股不再合并计算 持股比例:23.55%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2月28日 方式: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部分原一致行动人不再续签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1钟波(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2成都极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3成都开心米花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4肖适(签字):
签署日期: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