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创电气: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698 证券简称:伟创电气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年5月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6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6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15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4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30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31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32
议案七:《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41议案八:《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 43
议案九:《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 45
议案十:《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47
议案十一:《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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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身份证明材料,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现场发言、提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于参会登记时进行登记并提交提问问题,会议主持人根据登记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现场提问的,应当按照会议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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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请现场出席的股东按要求逐项填写,务必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多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等有关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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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3年5月8日14点00分
(二)会议地点:苏州市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郭巷街道凇葭路1000号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主持人:董事长胡智勇先生
(五)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8日
至2023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以下各项会议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非累计投票议案 | |
1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 | 《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3 | 《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 |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5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6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7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8 | 《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
9 | 《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
10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11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六)听取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七)针对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和提问
(八)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九)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
(十)复会,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十一)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签署会议文件
(十四)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等法规及《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2022年,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严格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科学决策,推动各项业务顺利有序开展。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并提交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请见附件。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附件1:《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8日
附件1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公司董事会带领经营团队及全体员工,按照公司发展战略,努力推进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各项工作得以有序开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保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态势,现将公司董事会2022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经营情况
(一)经营情况
2022年,全球经济和政治环境带来一些不确定因素,复杂变化的内外部环境为市场带来了未知挑战,同时也给一些行业带来新的机遇,如半导体、纺织、机器人等行业积极推动国产化、鼓励突破关键技术,为国产企业发展带来机遇。随着国务院各项稳经济政策的发布,我国经济发展释放出积极向好的信号,产业链供给正在逐渐复苏。在国家“双碳”战略指引下,公司积极推进高效电机驱动领域的应用,推动绿色能源、绿色工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公司持续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产品迭代,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及产品性能,不断向高性能、高质量、高可靠性的应用领域拓展,充分发挥本土品牌的竞争优势,实施替代进口战略。公司积极拓展各产品线,丰富控制层、驱动层、执行层的产品系列,进一步完善工控自动化产品布局,从单一产品到制造工艺,均可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系统解决方案,不断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90,599.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64%;实现营业利润14,156.8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63%;实现利润总额14,722.3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5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988.7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37%;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为0.7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1.43%。
(二)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随着智能制造以及工厂数字化转型升级,自动化和智能化是必然趋势,在组织架构方面,公司成立了先进制造行业部和机器人行业部;在系统解决方案方面,公司以PLC、伺服系统、变频器以及机器视觉等进行硬件产品整合,同时也会结合工业物联网、智能算法和其他工业制造软件,围绕终端用户在生产工艺、产品质量、成本与交付能力等方面的需求持续进行技术积累,提升行业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积极与各高校进行产学研合作,进行各类前瞻性技术研究,先后于2022年6月成立了西安研发中心,2022年12月成立了全资子公司深圳伟创软件有限公司,不断提升研发配套能力,打造公司战略研发平台。技术方面,公司继续加大关键技术的研发和产品迭代,着眼自主创新能力及产品性能的提升,促进产品和服务的进步,完成电机自适应磁链观测技术、磁阻电机的MTPA在线搜索算法的研发及完善,进一步夯实电机驱动领域的性能优势;同时在碳化硅应用、叠层母排及短路均流设计技术上取得突破,为行业产品建立了竞争优势;还在电磁兼容、STO安全功能认证等方面取得成果,不断向高可靠性,高性能、高质量要求领域拓展,发挥本土品牌的竞争优势,持续推进进口替代战略。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2年11月成立了控股子公司深圳伟创数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进行新能源原动设备的技术研发、生产和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和公司现有工控产品均以电力电子为基础技术,以IGBT为主电路设计,可共享公司现有相关技术资源。同时,锂电池生产设备也需要PLC、伺服系统、变频器等核心工控零部件,通过开发应用于锂电池制造的相关设备,不断深入对客户端锂电池制造工艺的理解,可有效促进公司在锂电领域形成独特竞争力,并进一步完善公司在高景气度行业和新能源领域的技术布局。
报告期内,伺服系统产品线主要进行SD700系列伺服驱动器系列优化、SD710、SD500系列伺服驱动器的技术迭代更新,不断提升产品竞争力,伺服系统业绩保持稳步增长。
报告期内,控制系统产品线,产品布局涵盖了逻辑控制、定位控制、运动控制,包含脉冲式控制、中速总线CANOpen主从站、高速工业以太网EtherCAT主从站以及Profeinet总线。VC1S\VC3\VC5系列通用型PLC已经开始面向市场销售,PLC推出以后,公司控制层、驱动层、执行层的产品系列变得更加完备,将战略短板补齐之后,形成的系统解决方案会进一步加强我司竞争力,后期可开拓一些新的细分市场,互相带动产品实现销量增长。报告期内,公司营销系统深入落实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关注客户需求,完善客户报备系统,同时搭建云沟通平台,及时将物流、服务等信息反馈给客户,提升客户服务质量。为了满足海外客户需求,公司通过线上平台为客户提供技术支持培训、介绍产品解决方案,积极为客户答疑解惑。报告期内,公司供应链中心引入ISC系统集成供应链体系,实现供应链端对端的全流程贯通和优化,消除流程断点,打通跨部门衔接。通过对公司内部的销售、采购、制造、物流和客户服务等多个系统流程的集成优化,形成规范化的供应链管理,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实现产品的高质量交付。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2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各项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科学决策。全年共召开12次董事会会议,详细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2/2/28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2/4/7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 | 2022/4/15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11、《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12、《关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3、《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4、《关于<内审部2021年度内审工作报告和2022年度内审工作计划>的议案》 15、《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16、《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17、《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8、《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0、《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1、《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2、《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人的议案》 23、《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2/4/27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 2022/5/5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次会议 |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2/5/18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5、《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6、《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7、《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2/7/18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拟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 2、《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2/8/24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2/9/14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2、《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2/9/28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取消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2、《关于重新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2/10/27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2/11/17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议案》
7、《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9、《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
说明的议案》10、《关于公司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及2019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的议案》
11、《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
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
12、《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3、《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三、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2年,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4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均获通过,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推动了公司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
四、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各委员会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依照相关工作细则规定和议事规则规范运作,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就公司经营重要事项进行研究,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的参考意见和建议。
五、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自己的看法及观点,深入
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与实施、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财务状况及规范运作等情况,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的联系,就相关事项进行及时的沟通,积极关注公司的相关信息和公司经营环境和市场情况的变化,及时获悉公司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发展动态,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报告期内,对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利润分配、聘请审计机构等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的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没有提出异议。公司独立董事钟彦儒先生、唐海燕女士、鄢志娟女士共同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述职。
六、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及其他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了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布会议决议、重大事项等临时公告,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精准传递公司价值。
七、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重视与投资者的互动沟通,通过邮件、调研、投资者热线、上证e互动平台、业绩说明会及投资者关系企业官方网站、公众号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倾听和解答投资者疑问和意见,为投资者提供公开、透明的互动平台,帮助投资者了解公司、走进公司,搭建了公司与投资者及社会公众之间公平、有效的沟通桥梁。
八、2023年度主要工作
结合宏观经济环境和工控自动化行业发展趋势,2023年,公司董事会将以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为核心,不断加强公司治理、风险控制、技术创新、市场拓
展、管理提升,逐步扩大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积极利用资本市场平台,寻找外延发展机遇;密切关注并积极应对行业变化,做大做强主营业务,争取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全体股东。面对未来的机遇与挑战,董事会全体成员及各专门委员会将恪尽职守,勤奋工作,继续领导公司全体员工,为成为电气传动和工业控制领域的一流企业而努力奋斗。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8日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认真行使法规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审议事项进行了审议,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详见附件《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2:《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8日
附件2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年度,作为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创电气”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本年度,我们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各项议案,密切关注上市公司相关信息,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重大事项提出合理建议,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钟彦儒:出生于1950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83年4月至2015年1月,历任西安理工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指导教师;2016年1月至今,兼任大型电气传动系统与装备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委员、副主任;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鄢志娟:出生于1974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学副教授。1997年7月至2015年3月,任南京审计大学会计学院教师;2015年4月至2018年8月,任南京审计大学会计学院系主任;2018年9月至今,任南京审计大学政府审计学院教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唐海燕:出生于1971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二级律师。中欧国际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1995年7月至2005年
11月,任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2005年11月至2008年11月,任苏州市律师协会专职会长;2014年1月至2021年4月,任职于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8月至2019年6月兼任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8年11月至今,任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江苏中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苏州伦华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友谊时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 独立性情况说明
我们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中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2年度,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共召开董事会12次;召开股东大会5次。
独立董事姓名 | 董事会 | 股东大会 | ||
本年应参加(次) | 亲自出席(次) | 本年应参加(次) | 亲自出席(次) | |
钟彦儒 | 12 | 12 | 5 | 5 |
鄢志娟 | 12 | 12 | 5 | 5 |
唐海燕 | 12 | 12 | 5 | 5 |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战略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2次、审计委员会6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次,作为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我们均亲自出席以上会议。
独立董事姓名 | 战略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
本年应参加(次) | 亲自出席(次) | 本年应参加(次) | 亲自出席(次) | 本年应参加(次) | 亲自出席(次) | 本年应参加(次) | 亲自出席(次) | |
钟彦儒 | 1 | 1 | 2 | 2 | 0 | 0 | 0 | 0 |
鄢志娟 | 0 | 0 | 0 | 0 | 6 | 6 | 3 | 3 |
唐海燕 | 0 | 0 | 2 | 2 | 6 | 6 | 3 | 3 |
(二)本年度会议决议及表决情况
2022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召开董事会前充分知悉会议审议事项,审阅相关会议资料,了解与之相关的会计和法律等知识,并在必要时向公司进行问询,为各项议案的审议表决做好充分的准备。董事会举行会议的过程中,我们关注会议程序是否合法及会议形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阅读会议相关材料并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结合个人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和发表独立意见。
2022年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会议决议及审议事项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对年度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三)现场考察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12次、战略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2次、审计委员会6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次,审议了包括募集资金、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定期报告、换届提名选举、股票激励等重大事项,公司皆按照法定的时间通知我们会议召开安排及审议的事项,并同时提供了充分且真实、准确、
完整的资料以便我们能站在独立的立场结合各自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的意见。除此之外,我们也与公司保持密切的联系,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及时获悉公司的经营状况;对于我们提出的相关合理意见和建议,公司也采纳并落实。本年度,公司为我们履职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四)参加培训情况
我们积极参加各种专题培训、研讨会,阅读学习相关专业书籍,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以提升履职能力,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年度,我们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则与《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的职权要求对公司本年度内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定期报告、股票激励等事项予以重点审核,并发表相关的独立董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情况。
(
二)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三)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的募集资金26,938.29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5,629.33万元(包含购买理财产品金额14,757.08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各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与承诺不存在差异,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并购重组情况。
(五)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我们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情况及2022年薪酬方案结合了2021年、2022年的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的市场薪酬行情,综合考虑了公司的业务结构与业绩情况以及职位价值、责任、能力等各项因素,能够有效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公司稳定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独立董事候人的议案》、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第二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议案,我们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六) 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26日发布了2021年度业绩快报。我们认为,公司业绩快报的发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遵循了谨慎、准确、真实、准确的原则,不存在重大误解和重大遗漏。
(七) 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聘请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于2022年12月5日经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我们认为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经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5月实施。根据该议案,公司向各股东按其股份比例进行共计人民币3,168.00万元的利润分配。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
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兼顾了股东的合理回报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与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全体独立董事对比例的合理性和决策程序进行了审查,认为该分配
方案体现的现金分红水平合理。
(九)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严格履行上市发行时做出的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十)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监督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机构的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披露信息,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司公告均按照规定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较好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十一)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相关的制度均得到了有效的执行。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听取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汇报,了解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
进展情况,认为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扎实有序、运行有效,保障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十二)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已经按规定设立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且担任召集人。2022年,公司董事会会议共召开12次、战略委员会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6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次,审议通过了与公司预决算、经审计的定期报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内部控制、募集资金、股票激励等方面的议案。我们按照各项议事规则,认真、专业履责,协助公司在重大事项决策、董事会有效运作等方面更加规范完善。
(十三) 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新业务。
(十四) 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制度健全,目前不存在需要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始终保持独立性、审慎性,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谨慎、公正、独立的履职尽责,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继续发挥作用,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钟彦儒、鄢志娟、唐海燕
2023年5月8日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的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经营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度的监事会工作进行了总结,准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请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3:《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8日
附件3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期内,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以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为出发点,立足于公司既有经营规范程序,勤勉、独立地履行监事会监督职权和职责,审慎地开展相关监督工作,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从根本上保证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的进一步推进保驾护航,为实现公司的健康发展、规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现将2022年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11次会议,会议在通知、召集、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2/2/28 |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2/4/7 |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2/4/15 | 《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 ||
《关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2/4/27 |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2/5/5 |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2/5/18 |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2/8/24 |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2/9/14 |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 ||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2/9/28 | 《关于取消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
《关于重新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 ||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2/10/27 |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2/11/17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及2019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的议案》 | ||
《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上述议案资料齐全,审议程序规范,监事会没有发表否定意见的情况。
二、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遵照《证券法》、《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证监会颁布的监事会制度要求,持续勤勉履行职责,定期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结合客观实际提出完善建议,充分发挥了监事会监督规范的职能与作用。监事会对2022年度内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相关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持续监督。经审查,监事会就公司有关事项形成如下意见:
(一) 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
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召开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各项决议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工作运行规范,经营决策科学合理;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形成了较完善的经营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之间的内控机制;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过程中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没有滥用职权损害股东或职工利益情况的发生。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通过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列席了所有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监事会经审查没有对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议案未提出任何异议,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忠实勤勉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二) 对公司财务情况检查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内控制度之规定,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准确,完整而全面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审计报告结论,符合公司的客观实际情况。
在监事会发表以上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之情形。
(三) 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四) 对外担保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五)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定期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监督检查。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 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报告期内,经监事会审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及企业发展客观需求,建立并完善了覆盖公司生产经营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有序开展,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现行内控制度设计合理,完全符合我国法规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要求,符合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在公司管理的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持续关注公司内控制度运行,根据公司实际运作情况和客观需求,及时提出完善相关内部控制的建议,公司内控制度运作不存在重大缺陷或异常。
经审议认为: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自我评价结论整体上是客观、完整、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三、2023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3年,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监督检查的职责,以维护股东和公司合法权益为根本出发点,积极开展监督工作,审慎客观履行监督职责。公司监事会将通过对企业监督制度的不断完善,持续提升企业风险防控水平,为推动公司进一步发展,实现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8日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四:《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编制了《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上述报告已经于2023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8日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9,887,538.17元。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未来业绩持续稳定增长的预期,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现就公司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作如下报告: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000万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计4,500.00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金额占本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2.17%。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述报告已经于2023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8日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六:《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I1016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22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特提请董事会审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细见附件。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附件4:《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8日
附件4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经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完毕,内容客观、公正,公司董事会拟同意报出。
根据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2022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如下: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会计数据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905,990,046.90 | 818,874,970.50 | 10.6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9,887,538.17 | 126,744,948.12 | 10.3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14,069,694.98 | 113,746,436.98 | 0.2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9,901,559.69 | 30,070,099.25 | 498.27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 980,421,713.03 | 866,325,597.34 | 13.17 |
资产 | |||
总资产 | 1,471,357,098.34 | 1,268,557,476.93 | 15.99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8 | 0.70 | 11.4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78 | 0.70 | 11.4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3 | 0.63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18 | 15.59 | 减少0.41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38 | 13.99 | 减少1.61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1.83 | 9.28 | 增加2.55个百分点 |
上述资产构成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项目的主要原因如下: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498.27%,主要系海外业务量增长带来经营性活动现金流增加所致。
二、2022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一)资产情况分析
1、公司主要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75,000,000.00 | 15,000,000.00 | 1,066.67 |
预付款项 | 6,080,728.78 | 3,547,175.97 | 71.42 |
其他应收款 | 7,543,208.99 | 3,803,818.28 | 98.31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66,801,540.82 | 不适用 | |
其他流动资产 | 4,980,480.05 | 2,033,586.95 | 144.9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50,000.00 | 不适用 | |
在建工程 | 74,738,713.79 | 24,311,567.63 | 207.42 |
使用权资产 | 12,065,727.67 | 1,085,703.61 | 1,011.33 |
无形资产 | 11,734,056.81 | 8,926,227.50 | 31.4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263,595.03 | 6,218,091.13 | 48.9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41,459,192.28 | 202,145,347.36 | -30.02 |
2、上述资产构成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项目的主要原因如下:
(1)交易性金融资产较期初增加1,066.67%,主要系现金管理购买结构性存款所致。
(2)预付账款较期初增加71.42%,主要系预付部分供应商货款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98.31%,主要系报告期内备用金借支及保证金增加所致。
(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主要系定期大额存单将于一年
内到期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144.91%,主要系预缴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留抵税额增加所致。
(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较期初增加,主要系新增拟长期持有非交易目的的权益工具投资。
(7)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207.42%,主要系公司募投建设项目建设中所致。
(8)使用权资产较期初增加1,011.33%,主要系新增了租赁期大于一年的租赁房产增加所致。
(9)无形资产较期初增加31.46%,主要系公司ERP,MES等信息化投入增加所致。
(10)递延所得税资产较期初增加48.98%,主要系公司预计负债、坏账准备及存货跌价准备增加所致。
(11)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30.02%,主要系公司对1年内到期的大额存单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所致。
(二)负债情况分析
1、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短期借款 | 16,657,715.12 | 不适用 | |
应付票据 | 95,155,234.56 | 51,043,497.48 | 86.42 |
预收款项 | 1,744,466.40 | 156,670.32 | 1,013.46 |
合同负债 | 22,032,257.54 | 2,894,757.43 | 661.11 |
应交税费 | 2,662,605.35 | 5,381,886.24 | -50.53 |
其他应付款 | 3,816,829.19 | 1,131,215.69 | 237.41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805,277.91 | 747,519.06 | 275.28 |
租赁负债 | 9,353,171.27 | 40,529.74 | 22,977.30 |
递延收益 | 2,729,524.53 | 1,330,123.54 | 105.21 |
2、上述负债构成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项目的主要原因如下:
(1)短期借款较期初增加,主要系主要系期末已贴现未到期的小型银行承兑汇票不终止确认所致。
(2)应付票据较期初增加86,42%,主要系报告期内材料及固定资产采购需求增加所致。
(3)预收款项较期初增加1,013.46%,主要系本期预收海外客户货款增加所致。
(4)合同负债较期初增加661.11%,主要系本期签署了销售协议的预收海外客户货款增加所致。
(5)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50.53%,主要系预缴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留抵税额增加,导致期末应交税费同比减少所致。
(6)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增加237.41%,主要系期末应付员工报销款增加所致。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增加275.28%,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重分类所致。
(8)租赁负债较期初增加22,977.30%,主要系系新增了租赁期大于一年的租赁房产所致。
(9)递延收益较期初增加105.21%,主要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三)经营状况分析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871,373,186.15 | 554,043,548.10 | 789,738,523.99 | 525,196,176.72 |
其他业务 | 34,616,860.75 | 26,833,222.70 | 29,136,446.51 | 22,727,992.08 |
合计 | 905,990,046.90 | 580,876,770.80 | 818,874,970.50 | 547,924,168.80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2022年公司积极开拓市场,坚持以技术创新为驱动,全面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研发水平,在高端设备和行业应用领域全面推进国产替代进口。公司坚持聚焦战略行业,以客户需求和行业TOP客户价值实现为导向,以“区域+行业”、“经销+直销”的营销模式,为客户提供系统解决方案和定制开发服务,公司在工控行业的市场占有率和核心竞争力得到了提升,2022年主营营业收入同比增长。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四)期间费用及营业外收支情况分析
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变动比例(%) |
销售费用 | 68,087,532.87 | 50,493,510.69 | 34.84 |
管理费用 | 38,923,036.82 | 29,393,083.19 | 32.42 |
财务费用 | -8,912,365.50 | -6,113,092.14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107,155,210.12 | 75,970,993.96 | 41.05 |
营业外收入 | 5,765,888.62 | 7,267,986.55 | -26.05 |
营业外支出 | 111,002.70 | 741,192.22 | -567.72 |
公司期间费用及营业外收支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项目的主要原因如下:
(1) 销售费用较上期增加34.84%的原因,主要系随着营业收入增加相应的人工费用、差旅费、会务及业务招待费增加所致。
(2) 管理费用较上期增加32.42%的原因,主要系公司管理人员人工费用、股份支付及各项运营服务费支出增加所致。
(3) 财务费用较上年度变动的原因,主要系本期利息收入(通知存款和大额存单理财收益)增加所致。
(4) 研发费用较上期增加41.05%,主要系公司研发人员、差旅费增加及研发项目直接投入增加所致。
(5) 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减少的原因,主要系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减少所致。
(五)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9,901,559.69 | 30,070,099.25 | 498.2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4,278,700.05 | -244,690,284.00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105,196.06 | -50,190,712.24 | 不适用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3,276,940.99 | -264,699,300.77 | 不适用 |
公司现金流变动的具体原因为: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海外业务量增长带来经营性活动现金流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本期购买理财产品、及购置固定资产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期支付IPO发行费用,报告期无相关费用支出所致。
有关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具体情况,请参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8日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七:《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公司自身的情况,结合上下游行业的情况和经营环境,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经营方针及市场营销计划,依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2年《审计报告》中经营数据为基础,按照合并报表口径,经公司管理层分析研究讨论决定,编制了2023年度的预算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本报告编制的范围包括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二、预算报告编制的条件假设
1、公司遵循经营业务所在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制度无重大变化;
2、公司所处的行业形势、市场行情、公司产品所需的原材料及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稳定,无重大变化或不可控的外部因素;
3、经营地所在国的主要税率、汇率及银行信贷利率无重大变化;
4、无其他风险因素构成的不可抗力事件及不可预见的经营风险因素,而必须由公司自行承受的经营风险;
5、未考虑与公司业务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特殊事项可能对公司业绩造成较大影响的因素。
三、预算目标
(一)业务预算
2023年,公司将继续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驱动”的经营理念,进一步完善国内外营销网络和渠道布局,优化客户结构,提升市场占有率,扩大公司在工控领域中的品牌影响力。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二)财务预算
预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均保持稳定增长。
四、风险提示
本报告中涉及的财务预算不代表公司对2023年度盈利可实现情况的直接(含间接)承诺或保证,能否实现取决于国内外市场状况变化、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8日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八:《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薪
酬标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经营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现就董事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进行确认并拟定2023年度薪酬方案。
一、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考核及管理制度,经核算,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含税)具体如下:
姓名 | 职务 | 2022年度薪酬(含税)(万元) |
胡智勇 | 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76.80 |
莫竹琴 | 董事、副总经理、供应链中中心总监 | 61.20 |
骆鹏 | 董事、核心技术人员 | 61.20 |
唐海燕 | 独立董事 | 8.00 |
鄢志娟 | 独立董事 | 8.00 |
钟彦儒 | 独立董事 | 8.00 |
二、公司董事2023年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2、未担任公司管理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税前)。
(四)其他规定
1、薪酬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为固定标准工资及福利,福利根据国家相关法规执行,按月发放;一部分为年终奖金,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情况确定。
2、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期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和薪酬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董事薪酬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8日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九:《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薪
酬标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经营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现就监事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进行确认并拟定2023年度薪酬方案。
一、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考核及管理制度,经核算,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含税)具体如下:
姓名 | 职务 | 2022年度薪酬(含税) (万元) |
彭红卫 | 监事会主席、供应链中心副总监 | 48.20 |
吕敏 | 职工监事、财务部经理 | 45.60 |
陶旭东 | 监事、研发中心软件部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52.80 |
二、公司监事2023年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公司监事在公司具有除监事职务以外的实际工作岗位者,按照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除监事职务以外无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薪酬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为固定标准工资及福利,福利根据国家相关法规执行,按月发放;一部分为年终奖金,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情况确定。
2、公司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期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和薪酬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薪酬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8日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十:《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及业务的不断扩大,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活动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5,520.75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6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8.98%。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承诺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8日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十一:《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了《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就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编制了《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委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I10173号),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3年4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