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创电气: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4-02-24  伟创电气(688698)公司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创电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伟创电气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黎国才先生近日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并已办理完成相关离职手续及工作交接。离职后,黎国才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黎国才先生,出生于1987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7月至2011年7月,任维谛技术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2011年7月至2015年6月,历任威海麦科电气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软件工程师以及深圳市南方安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2015年6月至2018年8月,任深圳市伟创电气有限公司研发中心软件工程师;2018年9月至今,任公司研发中心软件工程师、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黎国才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苏州金昊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625,000股股份;离职后,黎国才先生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情况

黎国才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的研发项目的工作,目前已经完成工作交接,

其离职不会对项目的研发进程产生不利影响。黎国才先生任职期间参与研发的知识产权均归公司所有,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其离职不影响公司知识产权的完整性。

(三)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黎国才先生与公司签署了保密及竞业限制相关协议,双方对保密义务、竞业限制义务等相关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进行了明确约定。黎国才先生对其知悉公司的任何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现黎国才先生有违反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技术创新为驱动,聚焦于电机驱动、电力电子、运动控制领域关键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公司成立以来不断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形成了一支高素质的研发团队,全面覆盖了公司技术和产品各个环节。团队成员各司其职并最终形成集体成果,不存在对特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单一依赖。

截至2023年9月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达524人,占公司总人数比例

37.70%。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因黎国才先生离职,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由6人变为5人,具体人员变动如下:

期间核心技术人员
本次变动前胡智勇、骆鹏、何承曾、陶旭东、朱小超、黎国才
本次变动后胡智勇、骆鹏、何承曾、陶旭东、朱小超

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公司的研发团队较为稳定,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黎国才先生离职不会对公司的研发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现有研发项目的工作开展。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黎国才先生已完成工作交接,相关研发项目均处于正常推进状态。

目前,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核心技术及创新产品的持续研发工作。公司将持续进行研发体系、研发团队的建设和完善,加大研发人员的引进和培养,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和人才激励机制,不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稳定,黎国才先生已完成工作交接,其离职不会对公司的研发能力、生产经营和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的研发项目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黎国才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汤 牧徐慧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