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创电气: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98 证券简称:伟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4-009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5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彭红卫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
参与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2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0,259,274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58,872,596.7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金额占本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86%。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应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23年度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监事彭红卫先生、陈金凤女士、陶旭东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权低于法定有效表决票,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度财务状况、202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自身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已建立了一套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覆盖了公司的各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内控管理机制符合公司的业务特点和实际管理要求,能够提高公司经营管理的效率、保障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保障资产安全,为公司合法、合规经营提供了保障,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850.7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该议案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的实施,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
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