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微电子: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充分的清查、分析和评估。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计提的减值准备合计为821.2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第一季度计提金额 | 备注 |
信用减值损失 | 62.04 |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
资产减值损失 | 759.20 | 存货跌价损失 |
合计 | 821.24 | / |
二、2023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62.04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本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公司本期应计提存货跌价损失759.20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
821.24万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数821.24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 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讨论及审议,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能够合理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
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其他说明
2023年第一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