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微电子: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15  明微电子(68869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1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2871号文《关于同意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8,592,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43元。截至2020年12月14日,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859.2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4,490,56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72,122,640.92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2,367,919.0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518Z0053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金额
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27,384.49
其中:购买银行理财余额6,000.00
1、减:2023年使用募集资金1,270.50
项目金额
2、加:2023年利息收入、理财收益107.82
3、减:2023年手续费0.34
截止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26,221.48
其中:购买银行理财余额24,623.00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1,598.48

注: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2020年12月1日,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山东贞明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贞明”)增资13,827.00万元专项用于实施“集成电路封装项目”。于2020年12月30日,公司及山东贞明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高新支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银行帐号年末余额
中国银行深圳华润城支行7497742977767.39
宁波银行深圳南山支行730601220002520121,457.59
民生银行深圳景田支行632506556已销户
平安银行深圳大冲支行15510626260097133.50
中国建设银行潍坊高新支行37050110564300000395已销户
中国建设银行潍坊高新支行(美元账号)37050167900800002479已销户
中国建设银行潍坊高新支行(日元账号)37050167900800002480已销户
合 计/1,598.48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0,144.05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资金安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4,623.00万元,具体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产品名称类型金额购买日到期日是否赎回
中国银行深圳华润城支行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225483结构性存款19,123.002023/01/032023/07/02
平安银行大冲支行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利率)滚动开放型14天2021年1期结构性存款1,500.002023/06/212023/07/04
宁波银行南山支行宁波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31671结构性存款4,000.002023/06/302023/10/16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15日

附表1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64,236.79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70.5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0,144.0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资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智能高端显示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18,994.0018,994.0018,994.00474.6814,270.78-4,723.2275.132023.12不适用不适用
集成电路封装项目13,827.0013,827.0013,827.000.0013,837.3410.34100.072022.6不适用不适用
研发创新中心建设项目8,408.008,408.008,408.00795.827,035.93-1,372.0783.682023.12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5,000.005,000.005,000.000.005,000.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超募资金不适用18,007.7918,007.79不适用0.0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64,236.7964,236.7946,229.001,270.5040,144.05-6,084.95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不适用
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2022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资金安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4,623.00万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