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微电子: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0月2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高新南一道015号国微研发大楼三层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6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16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61,154,667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61,154,667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55.5625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55.5625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乐康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郭王洁女士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管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61,154,667 | 100 | 0 | 0 | 0 | 0 |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3,289,990 | 100 | 0 | 0 | 0 | 0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第1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鑫、贺晴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审议议案及其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