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微电子: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届满未减持股份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2-13  明微电子(68869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3-041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届满未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李照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19,52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84%;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郭王洁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72,21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61%;公司监事尹志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42,42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2%;公司监事、核心技术人员郭伟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1,9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7%;公司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陈克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2,48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7%;公司财务总监王忠秀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33,64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39%。

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已于2021年12月20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3年5月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了《5%以上大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李照华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29,88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比例不超过0.21%;郭王洁女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8,05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比例不超过0.15%;尹志刚先生计划通过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0,60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比例不超过0.06%;郭伟峰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5,4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比例不超过0.07%;陈克勇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5,62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比例不超过0.04%;王忠秀女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8,41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比例不超过

0.10%。

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收到李照华先生、郭王洁女士、尹志刚先生、郭伟峰先生、陈克勇先生、王忠秀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截至2023年12月11日,李照华先生、郭王洁女士、尹志刚先生、郭伟峰先生、陈克勇先生、王忠秀女士均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届满,减持计划结束。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李照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919,5240.84%IPO前取得:919,524股
郭王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672,2160.61%IPO前取得:672,216股
尹志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42,4240.22%IPO前取得:242,424股
郭伟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01,9200.27%IPO前取得:301,920股
陈克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82,4840.17%IPO前取得:182,484股
王忠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433,6400.39%IPO前取得:433,64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股东名称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减持期间减持方式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减持总金额(元)减持完成情况当前持股数量(股)当前持股比例
李照华00%2023/6/12~2023/12/11集中竞价交易0-00未完成:229,881股919,5240.84%
郭王洁00%2023/6/12~2023/12/11集中竞价交易0-00未完成:168,054股672,2160.61%
尹志刚00%2023/6/12~2023/12/11集中竞价交易0-00未完成:60,606股242,4240.22%
郭伟峰00%2023/6/12~2023/12/11集中竞价交易0-00未完成:75,480股301,9200.27%
陈克勇00%2023/6/12~2023/12/11集中竞价交易0-00未完成:45,621股182,4840.17%
王忠秀00%2023/6/12~2023/12/11集中竞价交易0-00未完成:108,410股433,6400.39%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本次减持计划是股东根据自身需要、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判断实施的减持计划。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