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微电子: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于2024年9月27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尹志刚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可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议案获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