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锦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10月22日通过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濮世杰先生主持,公司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0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