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锦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查股网  2023-12-23  卓锦股份(688701)公司公告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2024年1月3日

会议材料目录

股东大会须知 ...... 2

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一: ...... 6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6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二: ...... 7

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7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三: ...... 8

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8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四: ...... 9

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9

股东大会须知为保障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保证股东大会的议事效率,确保本次股东大会如期、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股东大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参会回执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如股东(或股东代表)欲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现场表决。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该项表决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六、股东大会对议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大会对议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七、公司聘请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八、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九、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时间:2024年1月3日(星期三)下午14时30分地点: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绍兴路536号浙江三立时代广场7楼)大会议室

召集人: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月3日

至2024年1月3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代表股份数情况

三、主持人宣读会议须知

四、审议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五、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及提问

六、提名并选举监票人、计票人

七、宣读投票注意事项及现场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表决结果和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条款的序号及内容修订后的条款序号及内容
第一百〇八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设董事长1人。第一百〇八条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设董事长1人。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

本议案已经2023年12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9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及修订后的《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二:

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符合资格的股东提名,并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卓未龙先生、田平先生、王宇峰先生、薛磊先生、陈奉连先生五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经审核,上述五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本议案已经2023年12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候选人简历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及《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提名卓未龙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说明》。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三:

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徐向阳先生、叶海影女士、吴礼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叶海影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任期为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经审核,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本议案已经2023年12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候选人简历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四:

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开展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濮世杰先生、沈继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上述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监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本议案已经2023年12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候选人简历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审议。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