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锦股份: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01 证券简称:卓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1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3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3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卓未龙先生、田平先生、王宇峰先生、薛磊先生、陈奉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徐向阳先生、叶海影女士、吴礼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人员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董事长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卓未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卓未龙 委员:田平 王宇峰 薛磊 陈奉连 徐向阳 吴礼光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叶海影 委员:吴礼光 薛磊
3、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徐向阳 委员:卓未龙 叶海影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吴礼光 委员:卓未龙 叶海影
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监事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3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濮世杰先生、沈继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俞旭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监事会主席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3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濮世杰先生
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卓未龙先生为总经理,王宇峰先生、刘明浩先生、陈奉连先生为副总经理,朱仝先生为董事会秘书,陈晨先生为财务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朱仝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审计部负责人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周勇先生为审计部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五、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丁怡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丁怡女士具备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六、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卓未龙先生为总经理,卓未龙先生于2023年5月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4.2.3条第(一)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科创公司应当披露该候选人具体情形、拟聘请该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现说明如下:
卓未龙先生自2003年起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同时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产品、技术、市场、政策等方面拥有深厚的专业知识储备和丰富的履职经验,由其继续担任公司总经理,对公司经营管理稳定性和未来发展至关重要。
卓未龙先生受到行政处罚后已经做了充分整改,公司董事会已对其任职资格做了充分审查。具体内容可参见公司2023年12月1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提名卓未龙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卓未龙先生对于前期违规事项已有充分的认知与改正并认真履行了法律法规与监管机构的整改要求,且对公司经营具有重要作用,同意聘任其为总经理。
除此之外,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七、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6897252电子邮箱:zoneking@zone-king.com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绍兴路536号三立时代广场7楼
特此公告。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4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卓未龙,男,研究生学历,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8年7月至2013年4月,任上海卓锦工贸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3年9月至2014年12月,任卓锦有限董事长兼总经理;2004年4月至今,任卓锦香港董事;2012年11月至今,任杭州卓锦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4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卓未龙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日,卓未龙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6,719,617股,并通过杭州高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4,057,020股。卓未龙先生为杭州高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卓未龙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的情形。
王宇峰,男,研究生学历,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5年7月至2008年6月,任杭州浙大高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8年7月至2012年5月,任杭州博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6月至2014年12月,任卓锦有限技术中心总监;2014年12月至今,历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技术中心总监、研发中心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研发中心总监。截至目前,王宇峰先生通过杭州高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550,34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明浩,男,研究生学历,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年7月至2005年9月任职于浙江龙盛集团实验员、工艺员;2005年9月至2007年9月任浙大正禾环保有限公司工艺设计工程师,2007年9月至2008年9月任浙江商达环保公司工艺设计师;2008年9月至2011年9月任江苏省化工设计院杭州分院工艺设计师;2011年9月至今历任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艺设计工程师、技术部经理、技术中心副总监、智慧环保与运营事业部副总监。现任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智慧环保与运营事业部总监。
截至目前,刘明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奉连,男,本科学历,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1年5月至2017年3月,任浙江汉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管理中心副总经理;2017年5月至2022年12月,历任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管理中心经理、副总监,现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总监、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目前,陈奉连先生通过杭州高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35,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濮世杰,男,本科学历,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7年8月至2006年5月,任杭州新华纸业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助理;2006年6月至2007年5月,任杭州旅游集散中心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09年3月至2011年3月,任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办主任;2011年4月至2011年11月,任天格科技(杭州)有限公司综合管理中心高级经理;2011年12月至2014年4月,任浙江凯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4年5月至2014年12月,任卓锦有限总经理助理;2014年12月至今,历任公司监事、企业管理部副总监;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综合管理中心总监。
截至目前,濮世杰先生通过杭州高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86,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晨,男,本科学历,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年6月至2010年12月任桐庐奔腾建材制品有限公司记账会计;2011年1月至2016年5月任浙江创佳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综合会计;2016年6月至2017年5月任杭州爱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7年6月至今任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负责人。
截至目前,陈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朱仝,男,研究生学历,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4年12月至2017年3月任浙江铂澜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7年4月至2019年1月任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融资资深专员;2019年2月至2020年5月任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2020年6月至今任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朱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周勇,男,大专学历,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9年1月至2003年6月任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2003年7月至2023年12月历任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工程管理中心总监、督查专员,现任总经理助理、审计部负责人、质量安全部负责人。截至目前,周勇先生通过杭州高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550,34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周勇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丁怡,女,研究生学历,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8年7月至今任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控专员、证券事务助理、证券事务代表。丁怡女士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丁怡女士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