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新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振华新材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3号)的批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073.3703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截至2021年9月8日止,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073.3703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1.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01,121,010.25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49,575,891.94元(保荐承销费(不含增值税)金额共50,519,288.17元,扣除前期已支付不含税金额943,396.23元后本次实际应扣除49,575,891.94元)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251,545,118.31元已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8日汇入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开立的23210001040018081账号内。上述人民币1,251,545,118.31元,扣除公司除上述保荐承销费外的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5,383,850.94元以及前期支付的保荐费(不含增值税)943,396.2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35,217,871.14元。上述募集资金实收情况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天运[2021]验字第90061号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034,976,253.93元,募集资金账户(含理财账户)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收入净额11,002,385.04元,未置换的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1,082,693.65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12,315,308.44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1,235,217,871.14 |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 1,034,976,253.93 |
减:理财账户余额 | - |
减:义龙二期实施完毕募集资金销户时节余转出 | 11,387.46 |
加: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收入净额(含理财收益) | 11,002,385.04 |
加:未置换的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 1,082,693.65 |
募集资金余额 | 212,315,308.44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和审批手续进行了严格要求,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子公司贵州振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子公司贵州振华义龙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
月
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的规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截至2022年
月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 | 23210001040018081 | 1,251,545,118.31 | 28,512,197.43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 | 23210001040018073 | - | 183,803,111.0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 | 2402000929200230302 | - | 已销户 |
合计 | 1,251,545,118.31 | 212,315,308.44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大信专审字[2023]第14-00023号《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包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22年6月,公司使用10,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22年9月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以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管理要求》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2021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及获利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理财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购买金额 | 购买日 | 到期日 | 报告期末理财产品余额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获得收益 |
中国光大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0 | 2021.11.1 | 2021.11.30 | 0.8%/3.1%/3.2% | 24.97 | |
中国光大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0 | 2021.12.1 | 2021.12.30 | 0.8%/3.1%/3.2% | 24.97 | |
2022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一期产品44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0 | 2022.1.6 | 2022.1.31 | 0.8%~3.15% | 21.18 | |
2022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二期产品5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0 | 2022.2.9 | 2022.2.28 | 1.10%~2.08% | 9.92 | |
2022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二期产品216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0.00 | 2022.3.1 | 2022.3.31 | 1.10%~3.10% | 75.00 | |
2022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四期产品110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000.00 | 2022.4.7 | 2022.5.7 | 1.10%~3.15% | 50.83 | |
2022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五期产品66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000.00 | 2022.5.7 | 2022.5.31 | 1.10%~3.10% | 40.00 | |
2022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五期产品485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000.00 | 2022.5.31 | 2022.6.30 | 1.10%~3.10% | 50.00 |
理财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购买金额 | 购买日 | 到期日 | 报告期末理财产品余额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获得收益 |
2022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六期产品566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0 | 2022.6.30 | 2022.7.31 | 1.10%~3.10% | 25.83 | |
合计 | 322.71 |
保荐机构同意该事项,并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披露的《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月1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3,521.79万元,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本次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比例为28.39%,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同意该事项,并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披露的《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和《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锂离子动力电池三元材料生产线建设(义龙二期)项目节余资金1.14万元,系义龙二期项目实施完毕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节余的利息收入,已转出至公司基本户。除此外,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除上述情况外的其他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大信专审字[2023]第14-00023号《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认为: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振华新材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123,521.7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6,145.9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3,497.6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沙文二期) | 否 | 65,000.00 | 65,000.00 | 65,000.00 | 40,216.32 | 47,489.44 | -17,510.56 | 73.06 | 2022.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锂离子动力电池三元材料生产线建设(义龙二期) | 否 | 20,000.00 | 20,000.00 | 20,000.00 | 4,929.62 | 20,008.19注 | 8.19注 | 100.04 | 2021.12.31 | 51,444.49 | 是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5,000.00 | 35,000.00 | 35,000.00 | - | 35,000.00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项目小计 | 120,000.00 | 120,000.00 | 120,000.00 | 45,145.94 | 102,497.63 | -17,502.37 | 85.41 | |||||
超募金额 | 否 | 3,521.79 | 3,521.79 | 3,521.79 | 1,000.00 | 1,000.00 | -2,521.79 | 28.3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沙文二期)) | 公司2021年9月14日于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于年度内到账时间较晚。在募集资金到账之前,子公司贵阳新材实施的募投项目“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沙文二期)”投资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自 |
筹,考虑到公司上市前财务费用较高、资源相对有限,且子公司义龙新材实施的义龙二期项目同时在建,导致该募投项目建设进度较为缓慢。此外,该募投项目涉及的建设施工进度、设备采购等受复工进度及物流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施工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为保障募投项目质量,经综合评估分析及审慎研究,公司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不晚于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1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1年10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6,317.25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2年6月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9月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锂离子动力电池三元材料生产线建设(义龙二期)结余资金1.14万元,系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所致。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因利息收入也用于投入项目,出现累计投入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