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新材: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简称:振华新材证券代码:688707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二〇二三年五月
目 录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7
议案一: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7
议案二: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1
议案三: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 13
议案四: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4
议案五: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19
议案六: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20
议案七: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1
议案八: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22
议案九: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23
议案十: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 ...... 24
议案十一: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 25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点00分
2、现场会议地点: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高跨路1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5月18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
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 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
4 |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 | 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6 |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7 | 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8 |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9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10 | 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 |
11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相应职责。2022年度,在全体股东的支持下,公司董事会率领经营班子与全体员工,按照公司发展战略以及年度工作计划,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现将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经营情况
(一)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受益于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快速增长,公司正极材料销量及收入大幅增长。2022年公司总体经营情况如下:
公司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93,559.36万元,同比增长152.69%;实现营业利润144,607.78万元,同比增长212.92%;实现利润总额145,729.10万元,同比增长214.1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7,221.21万元,同比增长
208.3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4,747.40万元,同比增长209.55%。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期末总资产1,107,174.05万元,较上一年末增长59.26%;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408,889.76万元,较上一年末增长39.68%。
(二)再融资工作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不超过60亿元,将用于年产10万吨正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义龙三期)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再融资项目于2022年7月28日获得上交所科创板受理;历经两轮审核问询,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通过上交所审核,2023年1月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目前正在积极与意向投资者沟通。
二、公司治理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公司治理结构符合上市要求,为公司高效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在董事会职责范围内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将部分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制度自建立伊始,始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运行,科学决策,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2年公司共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5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三)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本年度共召开14次专门委员会会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性的建议,提高了重大决策的质量。
(四)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要求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22年度独立董事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参与讨论决策有关重大事项,发表了3份事前认可意见和7份独立意见,以其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规范运作和有关经营工作提出意见,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使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优化。
(五)董事会秘书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有关规定
履行职责,认真筹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及时向公司股东、董事通报有关信息。为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正常运行发挥了应有的作用。2022年,公司披露了1份年报、1份半年报、2份季报及81份临时公告,全年累计上传披露文件165份,均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符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开的信息披露要求。
投资交流方面,2022年度主要工作如下:
(1)公司现场开展了25批机构投资者调研活动,线上开展了141批机构投资者调研活动;
(2)在上交所e互动平台披露了9次《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在上交所e互动平台回复了38条投资者问题。
(3)公司召开了“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2022年半年度及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同时参加了“2021年度贵州辖区上市公司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就投资者对公司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4)参加了上交所组织的中小投资者实地走访公司活动,中小投资者来到公司现场实地参观和与公司高管进行了交流。
公司建立健全与投资者关系管理,董监高及董事会办公室相关人员认真接待股东及媒体的来访和来电咨询,确保与中小股东的有效沟通,耐心细致工作,使股东能充分、及时地了解公司的实际情况,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三、2023年董事会工作安排
2023年董事会将继续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和规范运作,强化公司内生增长和创新发展,增进市场认同和价值实现。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已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了《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现在年度股东大会作述职报告。
议案二: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2年监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全体监事按时参加会议,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全部表决通过。监事会除召开监事会会议外,还列席了公司相关决策会议,听取了公司的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了解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监督各项决策的实施,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履行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方面合规运行。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相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通过对公司运作、内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以及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运作,经营、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控制了各项经营风险;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未发现上述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和损害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报、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22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相关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2022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管理严格遵循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时、准
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募投项目可行性、经济效益等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本年度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2022年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没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综上,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自身履职能力建设,切实提高监督工作水平,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三: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监事2022年度税前薪酬总额如下:
姓名 | 职务 | 税前薪酬总额(万元) |
侯乔坤 | 董事长 | 未在公司领取薪酬 |
向黔新 | 副董事长 | 0 |
吴勇 | 董事 | 未在公司领取薪酬 |
伍杰 | 董事 | 未在公司领取薪酬 |
程琥 | 独立董事 | 5.3 |
梅益 | 独立董事 | 5.3 |
范其勇 | 独立董事 | 2.5 |
田云 | 监事会主席 | 未在公司领取薪酬 |
潘敏嫦 | 监事 | 未在公司领取薪酬 |
张佳 | 职工代表监事 | 0 |
朱枝勇 | 董事(任期届满已离任) | 未在公司领取薪酬 |
董侠 | 董事(任期届满已离任) | 0 |
王敬 | 董事(任期届满已离任) | 0 |
余传利 | 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已离任) | 2.8 |
胡光文 | 监事会主席(任期届满已离任) | 未在公司领取薪酬 |
苟辉英 | 职工代表监事(任期届满已离任) | 0 |
除独立董事外,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不从公司领取薪酬;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工作岗位、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不再单独领取董事、监事薪酬,其领薪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四节之“六、(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敬请查阅。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四: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业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据此,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附件: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2022年主要经济指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度 |
营业收入 | 13,935,593,598.17 | 5,514,900,409.08 | 152.69% | 1,036,502,871.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272,212,078.26 | 412,579,227.86 | 208.36% | -169,546,414.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247,474,011.88 | 402,996,938.74 | 209.55% | -194,210,577.6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56,714,130.66 | 95,813,840.51 | 1107.25% | -190,940,397.08 |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度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088,897,565.77 | 2,927,419,190.01 | 39.68% | 1,279,612,865.92 |
总资产 | 11,071,740,496.25 | 6,952,186,115.69 | 59.26% | 4,256,057,147.23 |
二、财务报表分析
(一)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增减比例(%) |
一、营业总收入 | 13,935,593,598.17 | 5,514,900,409.08 | 152.69% |
二、营业总成本 | 12,488,559,425.06 | 5,043,216,748.95 | 147.63% |
其中:营业成本 | 12,028,726,783.91 | 4,710,237,158.57 | 155.37% |
税金及附加 | 23,899,584.53 | 17,285,090.04 | 38.27% |
销售费用 | 11,719,629.26 | 17,954,282.61 | -34.73% |
管理费用 | 76,248,505.79 | 70,433,653.98 | 8.26% |
研发费用 | 250,950,117.68 | 149,435,386.08 | 67.93% |
财务费用 | 97,014,803.89 | 77,871,177.67 | 24.58% |
加:其他收益 | 14,094,570.99 | 9,566,403.16 | 47.33%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4,274,589.41 | 8,632,369.49 | 181.2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1,277,681.64 | 8,161,195.49 | 160.72%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0.0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8,513,081.47 | -40,851,123.48 | 不适用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812,492.61 | 13,099,408.76 | -182.54%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0.00%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446,077,759.43 | 462,130,718.06 | 212.92% |
加:营业外收入 | 12,591,223.98 | 1,736,902.71 | 624.92% |
减:营业外支出 | 1,378,014.18 | 34,007.55 | 3952.08% |
四、利润总额 | 1,457,290,969.23 | 463,833,613.22 | 214.18% |
减:所得税费用 | 185,078,890.97 | 51,254,385.36 | 261.10%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72,212,078.26 | 412,579,227.86 | 208.3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272,212,078.26 | 412,579,227.86 | 208.36%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9,225.09 | -100.00%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272,212,078.26 | 412,588,452.95 | 208.35% |
八、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2.872 | 1.118 | 156.89% |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9.36亿元,同比增长152.69%。主要原因系: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市场快速增长,下游客户对正极材料需求旺盛,公司正极材料销量及收入实现同比大幅增长。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72亿元,同比增长208.36%,主要原因系:
(1)营业收入同比大幅增长;(2)2022年度公司产能利用率超过90%,规模效应释放带来降本增效;(3)产品结构优化,提升盈利能力。
(二)资产负债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增减比例(%) |
货币资金 | 1,899,131,035.92 | 1,470,991,345.96 | 29.11% |
应收票据 | 1,213,197,856.92 | 134,760,175.68 | 800.26% |
应收账款 | 1,566,769,750.87 | 964,672,390.76 | 62.41% |
应收款项融资 | 1,612,682,612.75 | 638,510,760.13 | 152.57% |
预付款项 | 36,339,477.45 | 54,252,861.68 | -33.02% |
其他应收款 | 361,481.87 | 228,372.89 | 58.29% |
存货 | 1,825,297,355.36 | 1,519,820,736.05 | 20.10% |
其他流动资产 | 40,940,256.17 | 110,524,245.61 | -62.96% |
流动资产合计 | 8,194,719,827.31 | 4,893,760,888.76 | 67.45% |
长期股权投资 | 56,398,788.47 | 35,121,106.83 | 60.58% |
固定资产 | 2,367,042,668.20 | 1,767,129,570.71 | 33.95% |
在建工程 | 109,077,261.50 | 50,810,291.48 | 114.68% |
无形资产 | 216,052,202.25 | 101,195,924.65 | 113.50% |
长期待摊费用 | 715,281.89 | 1,841,338.04 | -61.1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4,902,734.31 | 27,882,915.65 | -10.6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2,831,732.32 | 74,444,079.57 | 38.13%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877,020,668.94 | 2,058,425,226.93 | 39.77% |
资产总计 | 11,071,740,496.25 | 6,952,186,115.69 | 59.26% |
短期借款 | 719,634,250.00 | 520,802,647.30 | 38.18% |
应付票据 | 2,574,035,669.22 | 271,143,435.36 | 849.33% |
应付账款 | 1,205,720,952.87 | 1,281,767,892.04 | -5.93% |
合同负债 | 37,883,682.42 | 30,549,625.73 | 24.01% |
应付职工薪酬 | 42,918,601.27 | 31,110,101.18 | 37.96% |
应交税费 | 48,019,207.21 | 14,764,957.35 | 225.22% |
其他应付款 | 828,054.20 | 931,105.09 | -11.07%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66,885,711.72 | 842,109,460.80 | -68.31% |
其他流动负债 | 812,706,404.64 | 428,490,780.00 | 89.67% |
流动负债合计 | 5,708,632,533.55 | 3,421,670,004.85 | 66.84% |
长期借款 | 1,236,315,100.00 | 579,565,100.00 | 113.32% |
递延收益 | 27,593,745.55 | 22,274,490.04 | 23.8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0,301,551.38 | 1,257,330.79 | 719.32%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274,210,396.93 | 603,096,920.83 | 111.28% |
负债合计 | 6,982,842,930.48 | 4,024,766,925.68 | 73.50% |
实收股本 | 442,934,810.00 | 442,934,810.00 | 0.00% |
资本公积 | 2,127,420,593.05 | 2,127,420,593.05 | 0.00% |
其他综合收益 | 9,225.09 | 9,225.09 | 0.00% |
盈余公积 | 49,404,942.68 | 18,171,969.35 | 171.87% |
未分配利润 | 1,469,127,994.95 | 338,882,592.52 | 333.52%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4,088,897,565.77 | 2,927,419,190.01 | 39.68%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1,071,740,496.25 | 6,952,186,115.69 | 59.26% |
资产变动的主要原因:
(1)流动资产同比增加67.45%,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规模增加、产能扩大备库数量增加以及材料价格上涨,导致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存货增加;
(2)非流动资产总额同比增加39.77%,主要是贵阳公司沙文二期项目建设投入、沙文二期扩能项目投入和义龙公司三期项目购入土地增加。负债变动的主要原因:
(1)流动负债同比增加66.84%,主要系公司销售规模扩大,采购总量增加,部分到期货款采用自开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导致应付票据大幅增加。
(2)非流动负债同比增加111.28%,主要系公司本年新增长期借款。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增减比例(%)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970,387,696.94 | 2,038,771,780.72 | 143.7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813,673,566.28 | 1,942,957,940.21 | 96.2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56,714,130.66 | 95,813,840.51 | 1107.25%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03,807,880.02 | 100,533,244.44 | 1296.3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44,726,918.59 | 397,895,643.76 | 464.1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40,919,038.57 | -297,362,399.32 | 不适用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51,240,802.71 | 2,657,459,728.83 | -26.5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89,701,558.60 | 1,104,582,676.66 | 89.1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8,460,755.89 | 1,552,877,052.17 | -108.92%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57.78 | 716.59 | -149.93%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77,333,978.42 | 1,351,329,209.95 | -86.88%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20,337,872.19 | 69,008,662.24 | 1958.20%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97,671,850.61 | 1,420,337,872.19 | 12.49% |
现金流量变动的主要原因: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主要系本年产销规模扩大,现金方式回款额增加,同时对票据的贴现金额增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主要系沙文二期项目建设投资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主要系上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本年无,同时本年偿还到期借款金额增加所致。
议案五: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编制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因年报及摘要已公布且篇幅较长,故不再此列示,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阅相关公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六: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42,934,81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10,054,367元(含税)。
由于公司处于产能扩张的重要阶段,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比例为24.37%。公司将不断努力推动公司持续增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七: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中,能遵守职业道德,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工作态度积极、认真负责,圆满地完成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拟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时聘任其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提请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服务费。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八: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时,公司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451,459,401.18元,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100,000,000元,理财产品取得理财收益2,727,644.44元,理财账户利息收入39,644.86元,理财账户手续费支出815.34元,8月2日将本金100,000,000元转回募集资金账户,9月22日理财账户销户,将理财收益及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净额3,266,795.43元转回募集资金专户;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0元并于2022年9月21日归还;募集资金账户(不含理财账户)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收入净额4,332,637.74元(剔除义龙新材料募集资金销户时的余额11,387.46元转出到基本户);募集资金余额为212,315,308.44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元) |
募集资金净额 | 1,235,217,871.14 |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 1,034,976,253.93 |
其中:2022年使用金额 | 461,459,401.18 |
减:理财账户余额 | 0.00 |
加: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收入净额(含理财收益) | 11,002,385.04 |
加:未置换的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 1,082,693.65 |
募集资金余额 | 212,315,308.44 |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审核报告》,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九: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3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0,733,703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1.75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30,112.1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6,590.3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3,521.79万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9月8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天运[2021]验字第90061号《验资报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3,521.79万元,经2022年1月14日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1,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尚剩余超募资金2,521.79万元。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本次拟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比例为
28.39%,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议案已于2022年7月22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12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已经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于2023年1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1号),批复的有效期为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进行,公司决定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公司非公开发行核准批文有效期(12个月)截止日止。除上述延长有效期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其他事项内容保持不变。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一: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议案已于2022年7月22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决议许可的范围内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全部事宜,授权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计算。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已经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于2023年1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1号),批复的有效期为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进行,公司决定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公司非公开发行核准批文有效期(12个月)截止日止。除上述延长授权有效期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其他授权事项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