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新材: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将在上述监管协议签订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序号 | 户名 | 开户行 | 账户类型 |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
1 |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 | 专用账户 | 52100109000000004069 |
2 | 贵州振华义龙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贵阳乌当支行 | 专用账户 | 23210001040025383 |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