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新材:关于指定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4-02  振华新材(688707)公司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指定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振华新材”)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一、指定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情况

公司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开立的账户指定为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序号开户机构开户名称账号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贵州振华义龙新材料有限公司2402000914200005979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上述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二)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三)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评估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公司审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六)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对公司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以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