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新材: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8/8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3个月 |
预计回购金额 | 1,027万元~3,080万元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0万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0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0元/股~0元/股 |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拟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9.7282元/股(含),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27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80万元(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8日、2024 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
2024-04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4-048)。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实施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8月31日,公司尚未开始实施回购。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