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新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查股网  2024-09-13  振华新材(688707)公司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1年9月14日,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新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振华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振华新材进行持续督导,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重大风险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202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97,232.33万元,同比下降70.16%;公司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302.5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0,542.87万元,发生亏损。主要原因系:1、2024年1-6月,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及动力电池装车辆增速放缓,且三元电池装机量市场份额被磷酸铁锂电池挤压,导致三元电池市场需求疲软;同时,行业内正极材料产能近年来快速扩张,正极材料企业产能利用率整体处于较低水平,导致行业竞争加剧。根据SMM新能源统计,2024年上半年,三元材料厂商的开工率大约为40%;2、根据鑫椤资讯数据,2024年上半年6系三元材料在国内市场占比为28%,相较去年同期有所提升;2024年上半年,公司的主要产品5系三元材料的市场需求减少,而6系新一代高电压材料在客户端的认证导入没有及时完成,导致2024年上半年销售量减少,经营出现短期波动;3、公司产品销售价格随主要原材料的价格下降而下降;4、受产品销量下滑影响,单位产品分摊的制造费用上升,导致销售毛利率显著下降。

公司2024年上半年主营业务波动系受上述因素影响所致,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经营相关风险。公司已采取降本增效、积极开拓市场、持续加强研发等一系列措施来降低上述因素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

二、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已与振华新材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振华新材经营情况,对振华新材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024年1-6月振华新材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2024年1-6月振华新材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振华新材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保荐机构督促振华新材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保荐机构对振华新材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振华新材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荐机构督促振华新材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

保荐机构对振华新材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

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问题事项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2024年1-6月,振华新材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2024年1-6月,振华新材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2024年1-6月,经保荐机构核查,振华新材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2024年1-6月,振华新材未发生相关情况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

2024年1-6月,振华新材不存在需要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查的其他事项

三、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四、重大风险事项

(一)业绩下滑并亏损的风险

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正极材料的销售。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7,232.33万元,同比下降70.16%;2024年上半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302.5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0,542.87万元,发生亏损。受宏观环境、原材料价格波动、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2023年以来公司营业收入呈下滑状态。若未来下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市场需求持续下降,或者公司三元材料等产品在产能、价格等方面未持续获得客户认可导致收入下滑,或者原材料市场价格大幅下滑或出现震荡波动趋势导致实际成本中的原材料均价波动趋势与销售定价产生大幅度背离、出现原材料单位成本降幅大幅低于单位售价降幅的情形,则公司将受营业收入下滑、产能利用率不足、毛利率下滑的影响,存在业绩下滑及亏损的风险。

(二)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近年来,随着正极材料企业持续扩充产能,市场竞争日趋加剧,影响正极材料的销售价格和利润空间。其次,近年来正极材料市场快速发展,不断吸引新进入者通过直接投资、产业转型或收购兼并等方式突破行业技术、资金等壁垒,进入正极材料行业。

若公司产品储备未跟上同行业产品布局导致产品失去竞争力,或者现有主要服务市场出现萎缩且未及时开拓新的市场,则公司未来面临市场竞争加剧导致市场地位下降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三元正极材料,对外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锂盐、前驱体等。公司产品根据行业惯例采用“主要原料成本+加工价格”的成本加成模式定价,其中“加工价格”基本保持稳定,“主要原料成本”主要参照销售时点上一月原材料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鉴于公司实际成本中原材料采购时间受安全库存量、集中采购规模效益等因素影响,早于产品定价时间,从而使得成本中原材料采购均价与销售定价时点的原材料市场价格匹配存在滞后性。公司主要原材料价

格波动较大,加大了生产成本的不确定性;若主要原材料价格下行,则会出现存货减值,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若公司不能做好供应链管理,进一步优化原材料价格的传导机制,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四)产品销售毛利率波动较大的风险

受2024年上半年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影响,产品单位成本与销售定价中的“主要原料成本”匹配存在滞后性,产品单位售价降幅大于原材料单位成本降幅,由此导致了毛利率下降。近年来,行业产能快速扩张,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未来若出现新能源电池材料行业竞争无序、产品售价及原材料价格发生不利变化或者公司未能持续保持产品、客户等行业竞争优势等情形,存在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五)下游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下游锂电池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受下游市场集中度较高的特点以及公司坚持核心优质大客户战略的影响,2024年上半年公司对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了90%,处于较高水平。公司存在下游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未来如果主要客户因经营不利或调整供应商范围等原因,削减对公司的采购量,或者出现激烈竞争导致主要客户流失,都将对公司的销售规模、回款速度、毛利率等造成影响,从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产能利用率不足、在建工程及固定资产减值的风险

近年来,行业产能快速扩张,同时随着终端需求的不断变化,正极材料企业可能面临竞争加剧导致的产能利用率不足,终端技术路线变动导致的现有产能需求减少的风险。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当时市场环境、国家产业政策、技术发展趋势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做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了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如果项目建成后市场受到宏观经济波动、上下游行业周期性变化等因素影响而陷入衰退,将导致公司募投项目收益情况达不到预期水平,从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截至2024年6月末,公司在建工程期末余额31,502.63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3.75%;固定资产期末余额245,769.09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9.24%,两者

合计期末余额为277,271.72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32.98%。随着在建工程项目逐步转固,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将进一步提升。若未来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或者下游市场需求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公司产能利用率继续降低,固定资产出现闲置等情形,则可能存在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风险,从而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七)应收账款较高可能导致坏账损失加大的风险

2024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62,786.98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为64.57%,公司应收账款金额及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较高。若未来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进一步增长、个别客户因经营状况恶化等自身因素延迟付款或不付款,则公司面临应收账款账龄延长、回款率下降、坏账准备上升、需对部分客户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带来一定不利影响。

(八)存货金额较大、发生跌价等风险

2024年6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128,943.78万元,占当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5.34%,存货金额占比较高。较高的存货金额对公司流动资金占用较大,可能导致一定的存货积压风险,同时若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在日后经营中出现跌价的风险。

(九)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所处的三元正极材料行业的发展与下游新能源汽车、消费类电子、储能行业的发展状况、发展趋势密切相关,当前全球的宏观经济形势仍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宏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经济步入下行周期或影响下游新能源汽车、消费类电子、储能行业的市场需求因素发生显著变化,则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此外,以欧美为代表的海外市场为提升自身电池产业链竞争力,先后出台了多项电动车供应链本土化的相关法案,旨在保护本国新能源产业的竞争力,降低对中国等国家的新能源产品进口依赖度;同时欧洲众多国家和车企已经宣布放缓全面电动化的进程,恢复对燃油车的更新开发和销售。2024年上半年,公司产品直接出口比例较小,主要通过下游客户应用到海外市场,海外相关政策的演变,一方面影响公司的海外拓展计划,同时会对公司下游客户的需求和选择造成影响。

(十)行业风险

2024年上半年,公司核心产品三元正极材料目前主要应用于国内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市场。宏观环境、新能源汽车行业相关政策的变动会影响新能源汽车行业产销量变动,从而对三元材料的市场需求造成影响。公司目前所处市场竞争加剧,若公司无法及时提升技术研发能力,提高产品及服务竞争力,更好地满足下游客户的需求,则将面临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影响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同时还会影响公司的开工率,从而对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十一)技术更新迭代的风险

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存在多种技术路线,目前市场上形成规模化应用的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包括钴酸锂、锰酸锂、磷酸铁锂、三元正极材料。根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数据,2024年上半年我国动力电池累计装车量203.3GWh,其中三元电池累计装机量占总装机量的30.6%;磷酸铁锂电池累计装机量占总装机量的69.3%,三元电池装机量被磷酸铁锂电池大幅挤压。若未来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主流技术路线更新迭代,三元正极材料动力电池装机量占比持续下降,则三元正极材料的市场需求或将面临替代风险,公司若未能及时、有效地开发与推出新的符合市场需求的正极材料产品,将对公司的竞争优势与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十二)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发风险

公司目前主要研发方向包括低成本三元前驱体、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一次颗粒大单晶三元材料、无钴镍锰二元材料、高电压钴酸锂、磷酸锰铁锂、富锂锰基、固态/半固态电池正极材料及电解质等材料开发及基础研究等方面。由于正极材料行业技术密集型的属性,新技术及对应新产品存在研发失败的风险。公司上述在研项目聚焦于降低材料成本及新型正极材料等方面,存在新技术及对应新产品研发结果未通过客户认证、未满足客户需求、相关性能指标未及预期的风险。一旦出现新技术及对应新产品研发不及预期的情形,或者出现公司所处行业核心技术有突破性进展而公司不能及时掌握相关技术的情形,将对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五、重大违规事项

2024年1-6月,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六、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4年1-6月,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项目2024-6-302023-12-31本期比上期同期增减资产总额(万元)840,664.25962,558.63-12.6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474,349.80388,186.9722.20%资产负债率(合并)(%)

43.5759.67

下降16.10个百分点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1-6月

本期比上期同期增

减营业收入(万元)97,232.33325,813.29-70.16%净利润(万元)-20,302.50-3,579.40不适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20,302.50-3,579.40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20,542.87-3,536.04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0.41-0.08不适用稀释每股收益(元)-0.41-0.08不适用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33-0.91不适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136,131.9814,259.24-1054.69%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5.301.69

增加

3.61个百分点

、公司2024年1-6月营业收入下滑的主要原因:(

)2024年1-6月,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及动力电池装车辆增速放缓,且三元电池装机量市场份额被磷酸铁锂电池挤压,导致三元电池市场需求疲软;同时,行业内正极材料产能近年来快速扩张,正极材料企业产能利用率整体处于较低水平,导致行业竞争加剧。根据SMM新能源统计,2024年上半年,三元材料厂商的开工率大约为40%;(

)根据鑫椤资讯数据,2024年上半年

系三元材料在国内市场占比为28%,相较去年同期有所提升;2024年上半年,公司的主要产品

系三元材料的市场需求减少,而

系新一代高电压材料在客户端的认证导入没有及时完成,导致2024年上半年销售量减少,经营出现短期波动;(

)公司产品销售价格随主要原材料的价格下降而下降。

、公司2024年1-6月净利润下滑的主要原因:(

)受下游市场需求增速放缓、市场竞争加剧、行业去库存、原材料价格尤其是锂盐价格波动剧烈等因素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出现下滑;(

)受产品销量下滑影响,单位产品分摊的制造费用上升,导致销售毛利率下降;(

)受市场竞争加剧、开工率不足、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2024年上半年公司经营出现亏损。

、受收入减少、现金管理影响,2024年上半年公司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同

比大幅下滑,同时本期支付上年开出的票据,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减少幅度小于收入下降幅度,以上因素导致2024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滑。

4、受业绩下滑影响,公司当期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相应出现下滑。

七、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经多年的研发及培育,公司已实现涵盖中镍、中高镍及高镍全系列一次颗粒大单晶镍钴锰酸锂三元正极材料的产业化生产及销售,也是多品种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生产商。

在中镍/中高镍产品方面,公司深耕单晶领域,在提升材料的电压的同时强化材料结构的稳定,持续改善循环性能,中高镍高电压三元材料累计销售上万吨,新一代产品,具有高电压、高容量、长循环、低内阻的特点,凭借极致的性价比优势,获得客户认可,目前下游头部客户正在积极评估导入;在高镍/超高镍产品方面,公司持续优化产品性能表现,高镍多晶产品除了具有较高的能量密度外,倍率性能和功率性能改善明显,超高镍产品具有结构稳定性好,首效高,容量高,长循环的特点,近年来持续稳定输出,2024年上半年销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基本一致。

针对半固态/凝聚态/固态电池等高能量密度的应用场景,公司自主研发的固体电解质具有粒径小(纳米级)、空气稳定性好、离子电导率高、分散性好的特点,目前已成功送样下游头部客户;固体电解质改性三元材料,电化学性能和安全性能得到较明显改善,可实现不同尺寸粒径的材料合成,根据客户要求进行定制化开发设计,其中适用该体系的超高镍9系已实现百吨级出货。新一代6系高电压快充三元材料凭借性价比优势,获得客户认可,目前下游头部客户正在积极评估。针对低空经济领域,公司开发了适用于该应用场景的高能量密度、高功率和安全可靠的电池材料,目前已实现百吨级生产销售。

八、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变化

为了保证公司能够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保持技术领先水平,维持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2024年1-6月,公司研发投入5,158.16万元,

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二)研发进展情况

2024年1-6月,公司进一步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和研发投入。2024年1-6月,公司新增4项发明专利授权,新增3项发明专利申请。

九、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十、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元)募集资金净额1,235,217,871.14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52,250,102.79其中:2024年半年度使用金额51,072,036.00减:理财账户余额

0.00

减:义龙二期募集资金节余转出11,387.46加: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收入净额(含理财收益)14,500,989.56加:未置换的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1,082,693.65募集资金余额98,540,064.10

(二)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

日,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元)募集资金净额1,090,092,566.00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0,092,566.00其中:2024年半年度使用金额90,092,566.00减:现金管理专用账户余额300,000,000.00加: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收入净额5,591,452.05加:未置换的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1,357,428.80募集资金余额706,948,880.85截至2024年6月30日,振华新材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

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一)持股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情况如下:

类别名称/姓名

直接持股数

量(股)

间接持股数

量(股)

合计持有数量(股)

合计持股比例(%)

控股股东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

公司

125,380,000-125,380,00024.64实际控制人

中国电子有限公司

-159,766,812159,766,81231.40副董事长、总经理向黔新5,660,000-5,660,0001.11

董事伍杰-2,052,1602,052,1600.40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王敬200,000-200,0000.04总工程师、核心技术

人员

梅铭243,956-243,9560.05核心技术人员李路225,000-225,0000.04核心技术人员周朝毅4,000-4,0000.001注:公司董事伍杰及其配偶陈诗丽通过鑫天瑜投资、鑫天瑜六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此外,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了发行人IPO的战略配售。截至2024年6月末,中信建投振华新材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发行人6,531,399股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在战略配售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中持有份额情况如下:

类别姓名战略配售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占比副董事长、总经理向黔新16.7300%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敬5.9422%

总会计师刘进5.1294%总工程师梅铭2.0861%核心技术人员李路2.0500%核心技术人员周朝毅3.3432%核心技术人员顾然3.5843%核心技术人员黎永志2.0554%核心技术人员王丽娟3.2176%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以其

他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权的情况。

(二)持股变动情况

2024年1-6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数未发生变动。

(三)质押、冻结情况

截至2024年6月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况。

十二、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