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新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8/8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3个月 |
预计回购金额 | 1,027万元~3,080万元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2万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0039%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175,571.75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8.76元/股~8.80元/股 |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拟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9.7282元/股(含),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27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80万元(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8日、2024 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
2024-04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4-048)。
二、 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9月25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08,784,205股的比例为0.003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8.80元/股,最低价为8.7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5,571.75元(含手续费、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预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