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新材: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1月1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高跨路1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54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154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163,236,023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163,236,023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32.0863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32.0863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由董事长侯乔坤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王敬先生出席本次会议;董事长侯乔坤、总经理向黔新先生、总会计师刘进先生、总工程师梅铭先生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162,581,482 | 99.5990 | 476,176 | 0.2917 | 178,365 | 0.1093 |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31,341,482 | 97.9543 | 476,176 | 1.4882 | 178,365 | 0.5575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梁家齐律师、原松雷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