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新材:关于注销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振华新材”)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二、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上述专用结算账户内的现金管理产品已全部到期,专户内资金已转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鉴于公司无继续在上述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购买理财产品的计划,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于近日办理完毕该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注销手续,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序号 | 开户机构 | 开户名称 | 账号 |
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 | 贵州振华义龙新材料有限公司 | 2402000914200005979 |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