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华微: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09 证券简称:成都华微 公告编号:2024-038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满足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及优化公司管理架构,经公司总经理王策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李国先生、谢休华先生、朱志勇先生、向瑭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特此公告。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简历):
1、李国先生,198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10年7月至2014年9月,任深圳市海思半导体有限公司工程师;2014年10月至2015年5月,任联发芯软件(成都)设计有限公司工程师;2015年6月至今,历任公司IC验证工程师、SoC事业部副部长、部长、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李国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成都华微众志共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成都华微同创共享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华泰成都华微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谢休华先生,1980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年8月至2002年3月,任成都宏方科技有限公司研发部技术员;2002年4月至2003年10月,任西藏合邦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开发中心技术员;2003年11月至今,历任公司测试部技术员、科技质量部工程师、主任、科技部副部长、综合计划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谢休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成都华微众志共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成都华微共融众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华泰成都华微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朱志勇先生,1979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1年7月至今,历任公司IC设计中心工程师、副主任工程师、研发二部主任、研发部主任、总经理助理兼IC设计中心主任、外协工程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兼外协工程部部长。截至本公告日,朱志勇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成都华微众志共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华泰成都华微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向瑭先生,198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年7月至2010年5月,任职于四川仁智石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6月至2013年3月,任职于成都中兴软件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3月至2013年7月,任职于成都天府软件园有限公司;2013年7月至2019年1月,历任公司人事专员、人力资源部副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保密办主任;2019年1月至2019年4月,任四川长虹电子系统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事行政经理;2019年5月至2019年10月,任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行政部高级人力主管;2019年10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并先后兼任保密办主任、人力资源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日,向瑭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成都华微众志共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成都华微展飞伙伴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成都华微同创共享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成都华微共融众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华泰成都华微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
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