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诺思: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0月3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哥白尼路285号文思楼301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27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127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101,494,725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101,494,725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71.9924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71.9924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魏树源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李燕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拟与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52,952,369 | 99.9642 | 5,085 | 0.0095 | 13,865 | 0.0263 |
2、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101,477,349 | 99.9828 | 3,111 | 0.0030 | 14,265 | 0.0142 |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拟与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0,289,832 | 99.9066 | 5,085 | 0.0250 | 13,865 | 0.0684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2、 议案1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关联股东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3、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赵丽琛、苏成子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