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微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18  宏微科技(688711)公司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7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实劲先生主持召开,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证券代码:688711证券简称:宏微科技公告编号:2023-059
转债代码:118040债券简称:宏微转债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遵循了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和严格管理等原则,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60)。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内部审计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专项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进行修订,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