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微科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711 |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
转债代码:118040 | 转债简称:宏微转债 |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年11月
目 录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5议案一:《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5
议案二:《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8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
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严格遵守会场要求,有序参会。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14点00分
(二) 现场会议地点: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四)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善麒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15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 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 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 审议会议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
2 | 《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六)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议案投票表决
(八) 休会,汇总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九) 复会,宣读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十)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十一) 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十二) 宣布会议结束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一:《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1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在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7月6日下发《关于同意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17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623,334股,发行价格为
27.5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7,738.79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8,058.3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680.43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8月27日审验出具“天衡验字〔2021〕00102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680.43万元,其中,超额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930.07万元。根据公司《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
施方式及投资金额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额(万元) |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
1 | 新型电力半导体器件产业基地项目 | 37,722.99 | 37,722.99 | 40,147.14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0,027.37 | 10,027.37 | 7,603.22 |
3 |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8,000.00 | 8,000.00 | 8,000.00 |
合计 | 55,750.36 | 55,750.36 | 55,750.36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新型电力半导体器件产业基地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已予以结项。
三、本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额募集资金总额为3,930.07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100.00万元,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7.99%。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不超过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5日
议案二:《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拟对公司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适用对象:2024年度在公司担任董事且不在公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二)适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职开始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二、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综合考虑公司效益与股东利益,根据董事身份及工作性质,确定如下年度薪酬方案:
不在公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薪酬实行非独立董事津贴制,津贴为人民币8.4万元/年(含税),按月发放。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