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研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3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中研路1177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8以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谢怀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等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34,461.08万元,本次拟使用7,87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2.84%。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二)《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公司2022年7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2年8月8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海碳纤维聚醚醚酮复合材料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基于该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上海尚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昆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三)《关于尚昆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6.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
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尚昆公司募投资金现金管理包含在上述额度内,并由公司总经理行使审批权。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9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四)《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于2023年11月9日上午十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3-012)。
特此公告。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