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研股份: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1月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中研路1177号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4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14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52,897,703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52,897,703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43.4727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43.4727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董事长谢怀杰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高芳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52,897,703 | 100 | 0 | 0.0000 | 0 | 0.0000 |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
律师:芶芸、马玥。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0日
? 报备文件
(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