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研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6 年6 月26 日召开,由于本次会议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选举刘朝阳先生、李斌先生、于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项后的 首次董事会会议,为尽快实现第四届董事会履行相应义务和职责,经全体董事 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会议通知于同日召开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会后以口头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与会董事均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 息。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高芳女士主持和召集,召集人在会议上就本次豁 免通知事项进行了说明。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 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拟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其中,战略 委员会委员为谢怀杰(任:主任委员及召集人)、毕鑫、李斌;审计委员会委
员为刘朝阳(任:主任委员及召集人)、谢雨凝、于震;提名委员会委员为李 斌(任:主任委员及召集人)、于震、谢怀杰;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为于震 (任:主任委员及召集人)、刘朝阳、谢怀杰。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2)《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
(3)《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
(4)《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6 月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独 立董事选举并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特此公告。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