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罗能源:关于更换审计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的公告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审计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近日,公司收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控制复核人的说明函》,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审计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变更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委派高平作为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因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现委派吴萃柿接替高平作为审计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二、本次新任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的简历及诚信和独立性情况
(一)基本情况
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吴萃柿,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泰永长征、联合精密、皮阿诺、紫建电子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萃柿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近三年内受到行政监督管理措施1次,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序号 |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 1 | 吴萃柿 | 2023/11/15 | 行政监管措施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证监局 |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被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三)独立性本次变更后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系审计机构内部工作调整,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本次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