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赛勃: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6-21  唯赛勃(688718)公司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

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赛勃”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唯赛勃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6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51号)核准,唯赛勃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3,438,600股,每股发行价格5.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4,115,810.00元。前期已支付承销及保荐费(不含增值税)566,037.74元,扣除剩余承销及保荐费(不含增值税)33,027,859.42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21,087,950.58元,已于2021年7月22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内,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7,718,406.37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2,803,506.47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1)第110C000518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上述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广东奥斯博膜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津贝特(汕头)环保制造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唯赛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和2021年9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调整前拟投入金额调整后募投总额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项目投入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年产30万支复合材料压力罐及2万支膜元件压力容器建设项目23,020.5011,780.3511,785.94100.052022年12月
2年产10万支膜元件生产线扩建项目15,695.496,000.004,575.1176.252023年3月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087.182,500.001,146.1445.852022年12月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1,500.000///
合计55,303.1720,280.3517,507.1996.18/

注:1、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高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为募集资金购买理财所得收益投入。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名称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实施地点项目完成时间
变更前变更后变更前变更后变更前变更后

年产30万支

年产30万支上海唯赛全资子公司唯实施地点不变,仍为“浙2022年2023年9
复合材料压力罐及2万支膜元件压力容器建设项目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赛勃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高新技术园区申嘉湖高速南侧、茹家甸路北侧、约顿以东地块”12月

年产10万支膜元件生产线扩建项目

年产10万支膜元件生产线扩建项目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汕头市奥斯博环保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津贝特(汕头)环保制造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不变,仍为“汕头市保税区E04-4地块厂房2第1层”2023年3月2023年12月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汕头市奥斯博环保材料制造有限公司汕头市保税区E04-4地块厂房2(第3层)上海市青浦区崧盈路899号、汕头市保税区E04-4地块厂房2(第3层)2022年12月2023年12月

除上述变更外,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实施内容等未发生其他变更。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情况及原因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募投项目名称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实施地点
变更前变更后变更前变更后

年产10万支膜元件生产线扩建项目

年产10万支膜元件生产线扩建项目全资子公司汕头市奥斯博环保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津贝特(汕头)环保制造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奥斯博膜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唯赛勃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汕头市保税区E04-4地块厂房2第1层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高新技术园区申嘉湖高速南侧、茹家甸路北侧;汕头市保税区E04-4地块厂房2第1层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汕头市奥斯博环保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奥斯博膜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唯赛勃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区崧盈路899号、汕头市保税区E04-4地块厂房2(第3层)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高新技术园区申嘉湖高速南侧、茹家甸路北侧、约顿以东地块;汕头市保税区E04-4地块厂房2(第3层)

本次年产10万支膜元件生产线扩建项目以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司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的生产基地建设日趋完善,津贝特(汕头)环保制造有限公司以及上海生产基地相关资产已逐步搬迁至南浔,由其承担实施的募投项目随即转移。

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实施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效率,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的审议情况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本次变更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推动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

质性变更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或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增加实施地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变更或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或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事宜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秦 磊杜惠东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