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赛勃: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3-038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及业务发展情况需要,结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规划及子公司业务定位,为充分发挥公司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降低管理和运营成本、匹配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优化公司的业务合理布局,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拟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6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51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3,438,600股,发行价格为5.8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5,411.58万元(人民币,下同),扣除发行费用合计5,131.2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0,280.3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22日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7月22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110C000518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调整前拟投入金额 | 调整后募投总额 | 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 项目投入进度(%) |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1 | 年产30万支复合材料压力罐及2万支膜元件压力容器建设项目 | 23,020.50 | 11,780.35 | 11,785.94 | 100.05 | 2022年12月 |
2 | 年产10万支膜元件生产线扩建项目 | 15,695.49 | 6,000.00 | 4,575.11 | 76.25 | 2023年3月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087.18 | 2,500.00 | 1,146.14 | 45.85 | 2022年12月 |
4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1,500.00 | 0 | / | / | / |
合计 | 55,303.17 | 20,280.35 | 17,507.19 | 96.18 | / |
注:1、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高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为募集资金购买理财所得收益投入。
(三)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延期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主体 | 项目实施地点 | 项目完成时间 |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年产30万支复合材料压力罐及2万支膜元件压力容器建设项目
年产30万支复合材料压力罐及2万支膜元件压力容器建设项目 |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唯赛勃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实施地点不变,仍为“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高新技术园区申嘉湖高速南侧、茹家甸路北侧、约顿以东地块” | 2022年12月 | 2023年9月 |
年产10万支膜元件生产线扩建项目
年产10万支膜元件生产线扩建项目 |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汕头市奥斯博环保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津贝特(汕头)环保制造有限公司 | 实施地点不变,仍为“汕头市保税区E04-4地块厂房2第1层” | 2023年3月 | 2023年12月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汕头市 | 汕头市保税区E04-4地块厂房2(第3层) | 上海市青浦区崧盈路899号、汕头市保 | 2022年12月 | 2023年12月 |
奥斯博环保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奥斯博环保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 税区E04-4地块厂房2(第3层) |
除上述变更外,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实施内容等未发生其他变更。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情况及原因
募投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主体 | 项目实施地点 |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年产10万支膜元件生产线扩建项目
年产10万支膜元件生产线扩建项目 | 全资子公司汕头市奥斯博环保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津贝特(汕头)环保制造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广东奥斯博膜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唯赛勃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汕头市保税区E04-4地块厂房2第1层 |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高新技术园区申嘉湖高速南侧、茹家甸路北侧;汕头市保税区E04-4地块厂房2第1层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汕头市奥斯博环保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广东奥斯博膜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唯赛勃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上海市青浦区崧盈路899号、汕头市保税区E04-4地块厂房2(第3层) |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高新技术园区申嘉湖高速南侧、茹家甸路北侧、约顿以东地块;汕头市保税区E04-4地块厂房2(第3层) |
本次年产10万支膜元件生产线扩建项目以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司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的生产基地建设日趋完善,津贝特(汕头)环保制造有限公司以及上海生产基地相关资产已逐步搬迁至南浔,由其承担实施的募投项目随即转移。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实施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有利于公司
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效率,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本次变更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推动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或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增加实施地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变更或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或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并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事宜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