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赛勃: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12月8日通过专人、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为民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专业服务机构,诚信状况良好,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日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聘期一年。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