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赛勃: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数量的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
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17.80元/股(含)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17.69元/股(含)
?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2024年7月10日(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回购股票价格的上限为17.8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19日、2024年2月21日在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6)。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回购股份数量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10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回购股份数量的调整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17.8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
17.69元/股(含)。具体的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故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截至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73,754,389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906,648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172,847,741
股。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72,847,741×0.11514)÷173,754,389≈0.11454元/股(保留五位小数)。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7.80-0.11454)÷(1+0)≈17.69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含),不超过2,000.00万元(含)。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69元/股(含)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13.06万股,回购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5%;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69元/股(含)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6.53万股,回购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或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及金额为准。
四、其他事项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