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赛勃: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查股网  2024-08-30  唯赛勃(688718)公司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赛勃”、“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唯赛勃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保荐机构已根据持续督导工作进度制定相应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保荐机构已与唯赛勃签署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保荐机构与唯赛勃保持日常沟通,持续关注其合规经营、业务发展、信息披露等事项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2024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唯赛勃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2024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唯赛勃及相关当事人不存在违法违规和违背承诺的情况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2024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唯赛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法违规和违背承诺的情况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2024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2024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对公司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公司的内部控制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规范运行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24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上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024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对唯赛勃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或者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事后审阅,公司给予了积极配合
11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2024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唯赛勃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
12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024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唯赛勃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事项的情况
13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保荐机构核查,2024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14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2024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唯赛勃未发生前述事项
15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工作计划,明确了现场检查的工作要求
16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2024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唯赛勃不存在需要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升级迭代的风险

膜分离技术产业具有显著的技术密集型特征,公司目前主营业务的发展以及保持未来竞争优势均依赖于公司对高性能卷式分离膜制备、膜元件生产及复合材料和膜技术应用工艺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应用,如果未来行业内出现突破性新技术或生产工艺路线,公司因持续技术创新不足或未能及时调整研发技术路线,未能及时进行技术升级迭代导致技术水平落后,可能将导致公司产品无法适应市场需求,公司将面临产品竞争力缺失、市场地位下滑及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2、研发进程及产业化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长期从事高性能卷式分离膜及相关专业配套装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目前正在研发的新产品系列系基于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现阶段对膜分离技术产业发展趋势研判后的决策,若未来行业发展趋势、技术演进路线与现有判断存在差异、行业内新产品更新迭代周期短于预期、公司相关新产品研发投入不足等,公司将面临新产品的研发进程晚于预期或研发失败、研发技术成果实现产业化不达预期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核心研发人才流失的风险

核心研发人员和专业技术人才是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石,是公司未来发展和保持竞争优势的关键。公司长期致力于高性能卷式分离膜及相关专业配套装备研发和制造,形成了专业研发团队。若公司未来核心研发人员大量流失或无法及时引入所需专业技术人员,可能造成研发进程的放缓、停滞,并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境外销售占比较高风险

公司境外销售比例较高,目前全球形式复杂严峻,经济发展面临挑战,部分国家与地区存在贸易保护主义,已经或可能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其他国家采取反倾销、反补贴、提高关税、进出口限制等不公平措施,若相关不公平措施进一步升级,可能导致公司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竞争力下降。另外,部分国家与地区政治局势不稳定,若发生国际形势重大变化、重大政局变动或社会动乱,可能影响当地境外市场需求和结算条件,从而对公司境外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除双边贸易政策等因素影响海外市场外,其他如政治、经济、外交、汇率等不确定因素均会影响海外市场,若公司出口市场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贸往来、外交关系等对我国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均会对公司的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同时,公司如不能有效管理和持续开拓海外市场,也将对公司的海外销售业务带来不利影响。

2、原材料供应及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中包括玻璃纤维、环氧树脂、聚砜、聚乙烯等,受大宗商品的影响较大,原物料供应的稳定性和价格走势将影响公司未来生产的稳定性和盈利能力。报告期内,相关原材料的价格均呈现了较大的上涨,对公司产品成本控制和毛利率的稳定均产生了不利影响。

3、宏观经济和行业发展波动的风险

当前,国家高度重视新材料等高技术产业的发展,并将高性能分离膜材料列入关键性战略材料并将其产业化和规模化上升至国家战略层面。一系列产业政策的出台有力推动了膜分离产业的发展。同时,我国工业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国民经济总量的持续增长也为膜分离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产生了旺盛的市场需求。膜分离技术产业的发展与国家产业政策、宏观经济发展态势等高度相关。如果未来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宏观经济发展不及预期,将可能对公司业务经营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同时,海外受整体宏观经济以及海外国家政策影响,形势不明朗,增加拓展国际业务的不确定性,对公司海外经营存在较大影响。

(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无法回收的风险

公司经营持续发展,应收账款余额将随着业务规模扩大而增长,在应收账款余额增加情形下,不排除未来发生个别客户信用状况发生变化,应收账款无法及时收回的情况,或者公司1年以上长账龄应收账款占比可能持续增加,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相应增长的情形,进而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存货规模较大,存在跌价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经营规模逐步扩大,公司原材料、库存商品相应增加。公司结合“以销定产”模式和一定规模安全库存合理确定采购规模、存货规模。未来,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将随着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大而增加,一方面将占用公司运营资金,影响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如果未来产品的市场价格发生波动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降低,公司存货可能发生跌价损失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汇率波动及汇兑损益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占比较大。公司出口收入主要以美元等外币结算,倘若未来人民币汇率出现较大幅度波动,而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影响,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及主要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未来,若不能被持续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动导致公司不能持续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所得税费用将相应增加,将对公司未来经营状况和净利润水平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4年上半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一)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2024年上半年度2023年上半年度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18,455.7519,148.39-3.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60.082,291.20-18.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20.062,002.28-19.0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95.11110.68618.40
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比上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7,191.4876,348.811.10
总资产87,376.5587,320.160.06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4年上半年度2023年上半年度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0740.1319-18.5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0740.1319-18.5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9360.1152-18.7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433.14减少0.71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122.75减少0.64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8.057.82增加0.23个百分点

(三)主要变动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184,557,459.69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6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600,816.69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8.8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200,618.93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9.09%;主要系公司厂房搬迁支付的辞退补偿金、部分订单交付延迟所致。

2、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951,124.33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18.40%,主要系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货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是国内极少数同时开展反渗透膜及纳滤膜系列产品、膜元件压力容器、复合材料压力罐三大类产品研发及规模化生产的企业,且各类产品的规格齐全。从产品研发设计到工艺技术选择、原材料控制再到生产制造,公司全程保持高标准要求,保障了产品品质和性能,相关产品获得NSF、ASME和KTW等国际权威机构测试或认证。在现有产品体系不断完善、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的基础上,公司积极进行前瞻性研发布局,通过自主研发创新、承担政府主导的重大科研项目、参与重大示范性产业项目、与知名院校开展产学研合作等方式持续进行科研投入,积累研发数据及工程经验、不断改进和完善先进制造工艺流程、提升现有产品技术性能、拓宽产品应用领域。

此外,公司于2021年7月成功登陆科创板,并以此次新股发行上市为契机,公司得以整合优势资源,加速业务拓展,扩大品牌影响力。综上所述,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公司研发费用1,485.05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了0.78%。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8.05%,较去年同期增加

0.23个百分点。

(二)研发进展

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各在研项目如期展开,并取得相应的研发成果。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合计拥有专利及软件著作权186项(发明专利12项,实用新型专利160项,外观设计专利9项,软件著作权5项),其中,2024年上半年度新增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25,411.58
(二)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0.27
(三)存款利息与手续费
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利息收入0.02
减: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手续费支出0.02
减:存款利息转入人民币账户
(四)理财产品
减:购买理财产品支出
加:赎回理财产品收入
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理财产品收益
(五)减:募投项目投入
(六)期末募集资金余额0.27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 (人民币元)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121908744810208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2,002.9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31050183360000007379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0.00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分行03004618563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572900876710802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551.37
宁波银行松江支行70040122000687854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70.18
宁波银行松江支行70040122000687910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92.8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633327159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0.0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633327183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0.0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633326821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0.00
合计2,717.36

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控股股东唯赛勃环保材料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唯赛勃”)持有公司10,563.01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比例60.79%,实际控制人谢建新先生持有公司8,983.24万股股份。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直接持股主体名称直接/间接持股数量(万股)
谢建新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香港唯赛勃、汕头市华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983.24
程海涛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香港唯赛勃、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唯赛勃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977.08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无。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秦 磊杜惠东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