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科赛博: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科赛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7月6日核发的《关于同意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9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620,000股,并于2023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82,48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4,332,82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8,147,175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限售股份,限售股股东数量为8,100名,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参与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并中签的配售对象,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1,219,332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48%。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219,332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4年3月28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限售股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限售股份,各配售对象承诺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网下限售股份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配售对象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219,332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48%,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3月28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清单如下:
序号 | 限售股类型 | 持有限售股数量(股) |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
1 |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 1,219,332 | 1.48% | 1,219,332 | 0 |
合计 | 1,219,332 | 1.48% | 1,219,332 | 0 |
注1:本次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数量为8,100名,具体明细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注2: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 限售股类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限售期 |
1 | 首发限售股 | 1,219,332 | 6个月 |
合计 | 1,219,332 |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爱科赛博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爱科赛博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机构对爱科赛博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海波 朱伟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