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科赛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查股网  2025-03-27  爱科赛博(688719)公司公告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爱科赛博股票代码:688719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陕西省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住所及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1幢1单元11804室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触及5%

签署日期:2025年3月2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2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4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 5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7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 8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9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9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0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上市公司/公司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集成电路基金陕西省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减少,持股比例触及5%
本报告书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陕西省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1幢1单元11804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西安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张念)
注册资本363,3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MA6TG43M1X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16/08/25
经营期限2016/08/25至2028/08/25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仅限以自有资产投资);投资咨询;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西安高新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38.54%;西安高新硬科技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7.53%;西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6.52%;西安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出资比例8.26%;西安经恒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出资比例8.26%;西安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0.91%。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张念
性别
国籍中国

出生年月

出生年月1982年7月
长期居住地陕西省西安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担任职位董事长

3、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

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为5.00%。除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外,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经营发展需要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根据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股东集成电路基金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153,854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集成电路基金没有其他未完成的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12个月内如有其他增持或减持计划,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集成电路基金持有公司股份为5,871,600股,持股比例为

5.09%。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5年03月18日至2025年03月25日,集成电路基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10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本次权益变动后,集成电路基金持有公司5,76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股份种类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
集成电路基金集中竞价2025/03/18~2025/03/25人民币普通股31.78元/股~34.88元/股102,2000.09%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变动前变动后
集成电路基金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5,871,6005.09%5,769,4005.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871,6005.09%5,769,4005.00%

注:表格中比例如有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

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陕西省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张念

签署日期:2025年3月26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陕西省西安市
股票简称爱科赛博股票代码68871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陕西省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1幢1单元11804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发行完成后)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行完成后)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5,871,600股 持股比例:5.09%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5,769,400 持股比例:5.00% 变动数量:102,200 变动比例:0.09%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5年3月18日~2025年3月25日 方式:集中竞价减持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本业无正文,为《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陕西省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张念

签署日期:2025年3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